汕自然资公(02)〔2025〕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汕头市**** 与华山路交界西南角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公顷) | 2.0258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183.90 |
| 受让单位 | 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备注: | 1.本项目属“工改工”“三旧”改造项目。由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该改造项目用地协议出让的受让主体(其中: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相应比例土地使用权面积88%;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相应比例土地使用权面积12%)。 2.规划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M0/M1兼容S42),实用地面积20258.3平方米,容积率≥3.5且≤6.0(其中,新型产业用地≥1.75,一类工业用地≥1.75,且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不少于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 3.开发改造期限: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4.本项目改造范围完善用地出让手续补缴地价款301.14万元。 | ||||
二、公示期:**** 至 ****。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龙湖分局9楼
(自然资源利用与城乡更新股)。
单位地址:汕头市****
邮政编码:515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杜先生、姚小姐。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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