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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新源里—老妇幼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MA4R9C1J2Q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
开户银行:湖南中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 1909 6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方: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账号: ****
营业执照编号: ****
资质证书编号: D**** 发证机关: 怀化市****
资质专业及等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29.7.4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湘)JZ安许证字[20241]002287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常青 电话: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050437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农永光 。
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周常青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5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怀化市新源里—老妇幼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怀化市中心城区(新源里-老妇幼合流箱涵片区)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具体范围及内容
3.1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包含施工范围设计图纸内除专业分包外的各工种劳务作业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雨污水管、检查井、路面修复等工作内容,垃圾转运至外运点,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转运,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竣工预验收后产生的整改用工(含材料的装卸、搬运、设备安装的辅助用工,临时设施的拆除等零星用工,本项目不再额外产生计时工),甲方提供天泵、地泵及用于工程实体的主材,其余机械、措施材料、辅材【包括小型施工机具、移动电源和三级配电箱、脚手架等安全文明措施、模板、木方、定型化防护(包括配电箱防护棚、四口五临边等)、钉子、铁丝、扎丝、螺杆及套管、步步紧、蝴蝶扣、泡沫胶带、发泡胶等一切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承包内容详见13.2《工程量清单》。
(2)甲方不提供食宿;
(3)安全帽、五点式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由甲方公司统购,采购费用由乙方支付,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当中。
(4)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2 材料损耗控制:
3.2.1 盘螺不得出现损耗,其他型号钢筋结余率控制在2%以内,且废旧钢筋长度不得大于1m;混凝土1.5%;抹灰内墙厚度15mm以内,外墙厚度35mm以内,其余材料不得超过定额损耗率,如果超出定额损耗率,超过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工期
4.1.1本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保证****前完工,如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
4.1.2如乙方按期完工,甲方应按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赶工费。如乙方未能按期完工,除不予支付赶工费外,乙方还应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1.3乙方应当按协议的工期和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及节点工期要求顺利完成工程,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甲方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不定期考核,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节点工期要求,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以及未限期整改的,应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成工作量按【50】%结算,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1.5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4.2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4.2.1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500】元/天,延误工期累计超过【30天】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2.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并按每人【400】元/工日在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所完成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其余【20】%作为乙方对甲方所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如果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3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4.3.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4.3.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经甲方与建设单位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4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4.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标准:按施工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与本合同相关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以及施工总包合同中建设方要求的【 合格工程 】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怀化市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5.2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 材料与设备
6.1乙方根据与甲方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产品,产品及各种配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材料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货。乙方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检查和送有关部门检测,送检费由乙方承担。如材料送检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造成工期影响,则工期不予顺延。虽经送检合格,使用中又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并重新采购,且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拖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6.2甲方对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的具体要求为: 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各项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自行维护及维修保养。
6.3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工程图纸的要求,对市场无货而替代材料须通过甲方、监理及设计院签证同意;采购使用的材料需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6.4乙方对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和设备丢失与盗损的责任;也不得损坏或拿用他人的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复验。若检验不达标,复验费由乙方承担,若检验达标,复验费由甲方承担。
6.6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正常的常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1提供施工图【 壹 】份
7.1.2甲方指派【 /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但无权对于变更工期、工程量、合同价款、结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签证。
7.1.3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可相应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和停止施工。
7.1.4监督乙方是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自购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如甲方当次结算时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次结算的工程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代为支付,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7.1.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认为乙无力完成分包工程,则甲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7.1.6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分包分供管理办法对乙方定期进行履约情况考核,考评合格方能支付工程款。
7.1.7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满足本合同的要求。
7.2.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7.2.3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建设单位、监理的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7.2.4乙方指派【 / 】为工地负责人,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工地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的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工地负责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 5 】天,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免除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按照【 500 】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造成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并按照【 1000 】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5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如造成了质量、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7.2.6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年龄不得未满18周岁,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如果隐瞒不报发生疾病,甲方概不负责,所有进场施工工人需提供健康证明。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按湘建建【2022】114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要求,乙方投入现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除特种作业人员外,从事技能操作的一般技术工人应经培训取得住建行业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或人社及其他部门备案的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技能工人占相应工种在岗工人比例不低于70%(其中,中级工占比不低于20%,高级工占比不低于5%)。
7.2.7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7.2.8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垃圾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7.2.9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交底;按甲方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7.2.10甲方将设计图纸发给乙方,并经过审图同意并盖章认可。
7.2.1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7.2.12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须赔付甲方违约金【 2 】万元。
7.2.13乙方不得执行直接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处收到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7.1.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7.2.1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实名制民工工资发放。乙方应在劳务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须向项目部提交《农民工花名册》、有效期6个月内的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包含职业病)、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交证书原件,对劳务工人校验身份证、录入生物识别信息、银行卡账号等由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核查。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形式.
7.2.16乙方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每位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保个税全员申报,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个税成本,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内含社会保险费用”;如劳务人员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可建议其向户口所在地缴纳并向乙方所在劳务公司递交缴纳证明;如既不愿意在企业所在地缴纳也不愿意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则今后发生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8 乙方人员应配合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指定专人对接,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严格进、出场实名制管理。
7.2.19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安全施工
8.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8.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8.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8.1.4乙方班组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现场安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1.5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50000】元/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若发生死亡或者重伤事故的,乙方另承担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或者承担【600000】元/死亡一人次、【200000】元/重伤一人次的违约金。
8.1.6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元/次。
8.1.7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8.2文明施工
8.2.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8.2.2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2.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8.2.4 甲方根据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50000】元/次扣除文明施工费,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8.3 乙方应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甲方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5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第九条 绿色施工
9.1 乙方需满足甲方绿色施工要求。
9.2 乙方需满足甲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营造绿色建筑,促进员工安康,持续提高绩效。
第十条 成品保护
10.1乙方应全面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10.2乙方施工时应注意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或项目其他已完工作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赔款和一切经济损失。
10.3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应有补救方案,且在第一时间报甲方并协同甲方追查原因,经甲方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经批准的补救方案进行补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赔偿费由责任方承担。
10.4其他 / 。
第十一条 变更
1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11.2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或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11.4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
11.4.1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无单价单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11.4.2变更工程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2.1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并配合甲方报建设单位、监理现场代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50】%结算,剩余部分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解约违约金,并限期15天内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12.3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整理好资料并将验收备案技术资料与甲方进行移交,确保验收备案文件及时、准确、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计量与支付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 13.1.3 】种方式确定。
13.1.1固定费率。甲方按本分包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 】%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包括增值税 / 元,增值税率 / %)。
13.1.2固定价格。固定总价【 / 】万元,其中增值税为【 / 】元(总价组成见附件 )。即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合同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价款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13.1.3固定单价。工程价款按经甲方签认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13.1.4其他: / 。
13.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的价款,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13.3工程造价暂定为:【 ****.74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58 】元,增值税税率【 3 】%,税金【 109765.16 】元。
13.4合同外工程签证:计日工单价如下表。(计日工为含税价,含管理费及工伤保险)
工种 | 单价(元/工日) | 工种 | 单价(元/工日) |
技工 | 300 | 普工 | 200 |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工作,乙方应每天提交以下报表送甲方审查,并提交以下相关信息资料: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和耗用工时;
(3)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13.5工程量计量规则: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本合同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不得超过审计结算定案工程量。如结算工程量超出审计结算定案工程量导致本合同进度款超付,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后15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退还的,应比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资金占用费。
13.6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结算一次,经甲方确认的签证及计日工计入最近一期的工程款中。
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时,须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且不得作出较本合同条件相比不利于甲方之解释,补充协议之签订需满足本协议必备的形式要件方得生效。
13.7本项目按下列第【 2 】项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
(一)按施工进度付款
(1)本工程【(无)】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暂定总额(不含税)的【 / 】%;预付款扣回方式为: / 。
(2)进度款支付:拨付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根据验工计价情况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应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项、本应由乙方采购的零星材料、辅材等)作为中间拨付款依据,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本合同范围拨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结算价款的【 80 】%给乙方拨付。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最终支付
A、全部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 15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
B、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5个 】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额后进行最终结算,经甲方等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在收到建设单位拨款后【 30个 】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97】%,扣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发票。
C、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二)按施工节点付款
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 。
(三)其他付款方式: / 。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均明确理解其含义、了解其后果、并同意其方式:本工程所有进度付款均已包含农民工全额工资。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如双方就甲方当期应付款项进行结算后,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则甲方无支付义务,甲方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积极主张工程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函、律师函、组织召开会议、提起诉讼等。基于合作原因,甲方难以提请诉讼仲裁时,可由乙方行使代位权,甲方予以配合,乙方不得向甲方提起仲裁诉讼。(本条款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已对其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不存在受胁迫、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等情况)
13.8工程履约保证金(/)
13.8.1履约保证金的额度: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 】%或【 / 】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进度保证金【 / 】万元、质量保证金【 / 】万元、安全保证金【 /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3.8.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办法采用第【 】方式确认(如有):
(1)乙方以现金保证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公司唯一账户:收款人、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 ;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第一次工程款项中由甲方代扣其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办理完内部完工结算后同最近一批进度款一并支付。(初次合作的单位只能采取第(1)种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非初次合作且上一年度履约考评为A级的单位可采用第(2)种方式。)
13.9工程结算款支付
13.9.1乙方人员办理进度付款或结算时必须有乙方代表委托书,并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参建人员工资费用清单(应有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及相关劳动合同)和资金流向计划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
13.9.2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工抵房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一一种支付方式。
13.9.3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也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10税票要求
13.10.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20】天内。
13.10.2 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10.3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13.10.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10.5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3.10.6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工程名称:怀化市新源里—老妇幼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怀化市中心城区 等信息。
乙方未按照13.10条关于税票之约定向甲方出具税票前,甲方没有支付义务、亦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或其他形式的责任。
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期
14.1双方协定质量保证期为【 按总包合同质量保修书约定填写 】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质保金或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或另行赔偿,若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以上费用时,甲方可另行追偿。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15.2施工中对于乙方原因造成或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误工期责任。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
15.3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50%】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5乙方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否则每少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5.6乙方应对所有参建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参建人员权益。对乙方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及甲方生产经营和声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乙方款额内扣除,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发生乙方工人向甲方讨薪的,乙方应当按每人次【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发生工人以自杀威胁方式讨薪的,乙方按每人次【 10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工人群体性向甲方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工人群体性向政府机构申诉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0 】元;且以上情况发生任何一项当即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
15.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工作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8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或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10000 】元,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5.9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50】%作为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及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0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50%】元/次,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5.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12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13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5.14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允许在甲方配有大食堂的前提下,购买外卖并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15.15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应由甲方安排专人驾驶、维护,若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自行开启甲方机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16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能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工作。若甲方发现劳务人员精神或身体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劝退出场。
15.17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 10000 】元。对工地打架、闹事的每次处以【 20000 】元以上的罚款。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5.18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甲方对乙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施全覆盖人证比对和实名认证,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卫处录入电子信息并拍照采集人脸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人脸比对和人脸识别验证。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必须从考勤通道出入生产作业区****
15.19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创优检查、观摩或行业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检查要求,则乙方承担【 500 】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 】元/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 】元/次扣除工程款,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15.20因乙方的产品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
15.21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的【50】%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5.2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2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次。
15.24乙方在结算中若出现虚构施工人员、虚增工资套取工程款项行为,应承担违约金 1000 元/次,若多次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25乙方未按时提供各种技术、经济、验收等资料,导致甲方工程验收不了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5.26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5.2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款项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金额的【1】%。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6 个月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计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确认原则:不可抗力事件确认与建设方外部主合同条款必须保持一致)
16.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承担原则: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及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总合同约定进行划分承担。总合同中约定由建设方承担的损失由建设方承担,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的承担范围和内容及分担原则,本合同甲方承担的损失如在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内,均由乙方承担。如:与建设方签订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本合同甲方承担;同理则应为乙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 。(不可抗力事件分担原则必须与建设方工程承包总合同条款保持风险分担一致的原则,工程承包总合同中承包方(本合同甲方)承担的如在乙方范围与内容内,均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3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6.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3 】天或累计超过【 7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乙方已完成验收合格工作的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
(3)扣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4)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16.3.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30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第十七条 保险
17.1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补充商业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十八条 工伤赔付
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甲方不负责任何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18.1.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18.1.2 酗酒导致伤亡的;
18.1.3 自残或者自杀的
18.2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工程所在地省份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18.3赔付原则:甲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若发生工伤,甲方负责进行工伤申报手续,属工伤基金赔付范围的由工伤基金先行赔付,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后期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9.3 争议触发仲裁或诉讼条款时,甲方有权优先采用其资产进行抵偿。
19.4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_湖南省怀化市****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乙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 /
19.5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19.6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19.7 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9.8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
20.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10】日内撤离现场,就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款,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作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5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20.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如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不向建设单位索赔或未能得到建设单位给予的相应补偿,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的索赔须以甲方向建设单位索赔成功为前提)
20.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合格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21.1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发包人(本合同中的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甲方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1.2关于顺延工作时间或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在满足建设单位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得顺延。
21.3关于工程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拔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1.4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送达文书、执行文书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若本协议首页未载明的,以身份证地址、工商登记地址执行;若变更需三日内告知对方,因载明的地址、联系电话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话,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21.5 本协议必须经本协议的甲方加盖公章,其甲方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及相关人员与乙方签订的其他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补充协议及承诺书等)均无效。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本合同书附件: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三:《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五:《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附件1: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规则 | 单位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混凝土包管(全包) | 1.包含模板制安、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 m3 | 50 | 95.08 | 3% | 97.93 | 4896.68 | |
2 | 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B型)DN200,SN10 | 1.包括基槽清理、槽底夯实、垫层铺设、管道安装、人工配合回填砂。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1929 | 16.64 | 3% | 17.14 | 33059.96 | |
3 | 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B型)DN500,SN10 | 1.包括基槽清理、槽底夯实、垫层铺设、管道安装、人工配合回填砂。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4317 | 22.58 | 3% | 23.26 | 100410.18 | |
4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1.包括基槽清理涵管基础混凝土运输、浇筑、支模、养护、配合机械回填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750 | 53.48 | 3% | 55.09 | 41315.77 | |
5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D****° | 1.包括基槽清理涵管基础混凝土运输、浇筑、支模、养护、配合机械回填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1121 | 54.67 | 3% | 56.31 | 63125.60 | |
6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37 | 1321.63 | 3% | 1361.28 | 50367.29 | |
7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37 | 1467.82 | 3% | 1511.85 | 55938.49 | |
8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37 | 1376.30 | 3% | 1417.59 | 52450.83 | |
9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 | 1518.92 | 3% | 1564.49 | 3128.98 | |
10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3 | 1687.69 | 3% | 1738.32 | 5214.97 | |
11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 | 1856.46 | 3% | 1912.16 | 3824.31 | |
12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 | 2098.92 | 3% | 2161.89 | 4323.77 | |
13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 | 2331.87 | 3% | 2401.82 | 4803.65 | |
14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 | 2564.82 | 3% | 2641.76 | 2641.76 | |
15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1 | 2964.16 | 3% | 3053.08 | 33583.91 | |
16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1 | 3293.38 | 3% | 3392.18 | 37313.96 | |
17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3 | 3622.60 | 3% | 3731.27 | 48506.55 | |
18 | 预制检查井吊装 | 1.基坑清理、垫层浇筑、预制井井筒安装、预制井圈、井座安装、防坠网安装、钢爬梯安装、井盖安装、预制构件卸车、材料转运;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00 | 713.11 | 3% | 734.50 | 146900.52 | |
19 | 聚乙烯PE100管dn110 | 1.管道安装、管道清洗、试压等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132 | 17.83 | 3% | 18.36 | 2423.86 | |
20 | 一体化泵站基础垫层浇筑 | 1、包括但不限于震动棒、打磨机、铲子、耙子、斗车、刮尺、抹子等与砼浇筑有关的机械及辅材;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 m3 | 3.2 | 118.85 | 3% | 122.42 | 391.73 | |
21 | 一体化泵站基础模板 | 1.模板制作、安装(材料由投标人考虑) | 按混凝土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 | m2 | 16 | 71.31 | 3% | 73.45 | 1175.20 | |
22 | 一体化泵站基础钢筋制安 | 1、包括所有与钢筋有关的制作与安装; | 按设计理论重量以t计量 | t | 1.2 | 1426.22 | 3% | 1469.01 | 1762.81 | |
23 | 一体化泵站基础混凝土浇筑 | 1、包括但不限于震动棒、打磨机、铲子、耙子、斗车、刮尺、抹子等与砼浇筑有关的机械及辅材;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 m3 | 16 | 53.48 | 3% | 55.09 | 881.40 | |
24 | 双箅平篦式雨水口 | 1.基坑清理、垫层浇筑、雨水口砌筑、雨水口抹灰、雨水篦子安装、材料转运;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2 | 594.26 | 3% | 612.09 | 7345.03 | |
25 | 钢筋混凝土截污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20 | 3622.60 | 3% | 3731.27 | 74625.46 | |
26 | 钢筋混凝土截污井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周转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120 | 1449.04 | 3% | 1492.51 | 179101.20 | |
27 | 沉井顶管工作井混凝土浇筑 | 1.包括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工作内容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 m3 | 4.8 | 71.31 | 3% | 73.45 | 352.56 | |
28 | 沉井顶管工作井模板制安 | 模板制作、安装 | 按混凝土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 | m2 | 345.6 | 89.14 | 3% | 91.81 | 31730.51 | |
29 | 沉井顶管工作井钢筋制安 | 1、包括所有与钢筋有关的制作与安装; | 按设计理论重量以t计量 | t | 0.8 | 1426.22 | 3% | 1469.01 | 1175.20 | |
30 | C30水泥混凝土路面 | 1.C30砼基层,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平方米计量 | m2 | 61618.49 | 10.70 | 3% | 11.02 | 678884.12 | |
31 | 碎石垫层 | 1、碎石垫层铺设厚度20mm以内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平方米计量 | m2 | 61618.49 | 7.13 | 3% | 7.35 | 452589.41 | |
32 | 沥青路面破除 | 1.挖除原沥青路面破除。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平方米计量 | m2 | 61618.49 | 0.00 | 3% | 0.00 | 0.00 | |
33 | 原混凝土路面破除 | 1.破除原混凝土路面破除。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平方米计量 | m2 | 61618.49 | 0.00 | 3% | 0.00 | 0.00 | |
34 | 污水管(立管)UPVC管DN100 | 1.污水管安装、管道支架安装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1575 | 35.66 | 3% | 36.73 | 57842.08 | |
35 | 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 | 1.包括基槽清理、槽底夯实、垫层铺设、管道安装、人工配合回填砂。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6059 | 20.20 | 3% | 20.81 | 126093.29 | |
36 | 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 | 1.包括基槽清理、槽底夯实、垫层铺设、管道安装、人工配合回填砂。 | 按完成合格长度计算 | m | 476 | 24.96 | 3% | 25.71 | 12236.81 | |
37 |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 | 1.包含基坑清理、垫层浇筑、模板制安、钢筋制安、砌体砌筑、抹灰、坐浆、井圈、井盖安装、钢爬梯安装、防坠网安装等工作内容。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座计量 | 座 | 331 | 1376.30 | 3% | 1417.59 | 469222.30 | |
38 | 路基切割 | 1.混凝土基层切割。 | 按实际切割工程量以米计算 | m | 30000 | 5.94 | 3% | 6.12 | 183625.65 | 工程量暂估 |
39 | 台阶拆除及修复 | 1、原台阶拆除面层(石材 / 面砖)、结合层、基层、垫层等。 | 按拆除台阶工程量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 m2 | 200 | 142.62 | 3% | 146.90 | 29380.10 | 工程量暂估 |
40 | 人行道拆除及修复 | 1、原人行道拆除面层(石材 / 面砖)、结合层、基层、垫层等。 | 按拆除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 m2 | 500 | 53.48 | 3% | 55.09 | 27543.85 | 工程量暂估 |
41 | 路沿石拆除及修复 | 1、原路沿石拆除。 | 按拆除工程量以米计算 | m | 1000 | 47.54 | 3% | 48.97 | 48966.84 | 工程量暂估 |
42 | 花坛拆除及修复 | 1、原花坛拆除面层(石材 / 面砖)、结合层、砌体、垫层等。 | 按拆除工程量以米计算 | m | 50 | 53.48 | 3% | 55.09 | 2754.38 | 工程量暂估 |
43 | 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 | 1.包含项目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全部费用 | 按项计算 | 项 | 1 | 297128.88 | 3% | 306042.75 | 306042.75 | |
44 | 交通疏导 | 1.包含项目施工区域交通疏导等 | 按项计算 | 项 | 1 | 369563.11 | 3% | 380650.00 | 380650.00 | |
合计 | ****.74 | |||||||||
说明:1.清单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 |
附件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怀化市新源里—老妇幼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二、分包内容(范围): 包含施工范围设计图纸内除专业分包外的各工种劳务作业内容
三、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四、分包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
五、安全管理要求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对乙方具有监督、指导、协调、配合的责任和义务。甲乙两方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年度轻伤频率控制在 3 ‰以下,文明施工覆盖率100%,现场达标率100%,一般安全隐患必须在保证时限内100%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环境、治安、卫生防疫、劳动监察等部门及甲方提出的各项具体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六、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审查进场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负责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将本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4)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按甲方CI策划要求管理施工区****
(5)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分包单位相互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对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必需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时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施工。
(8)负责本施工区****
(9)甲方须按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现有的外脚架、临边防护栏、洞口封板等),并进行日常维护;指定水电接驳点;指定现场材料堆场;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等。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现场安全生产,保卫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破坏或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
(3)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不得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4)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具体的施工方案,并在其施工方案中编制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经乙方技术部门审批后报甲方备案。
(5)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等,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实名制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特殊作业上岗证等相关资料。
(6)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所有进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要求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报项目质安科存档,所有人员上岗前乙方应当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工作,并记录存档。
(8)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水电,现场用电应符合安全规范,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供水、电。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场投入使用,相关资料手续报甲方备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9)乙方材料进场必须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施工前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1)乙方应划定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要合理使用甲方在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拆除,因工作需要改动甲方安全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于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进行完善。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
(13)对于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甲方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罚款、停工整改、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等相关程序,构成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事故处理
1.由于一方责任造成另一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由责任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事故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责任方负责处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乙方积极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3.由于乙方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5.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3.本协议经立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施工总承包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劳务分包单位): 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标准化指导手册》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同意将农民工工资纳入 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发放,于每月 15 日前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报甲方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经审核的乙方农民工工资,于每月 25 日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3、乙方作为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甲方仅为乙方支付聘用的农民工工资,该代付行为不代表农民工本人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其他权利义务。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乙方委托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入分包工程进度款,并予以扣除。
二、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核算
1.甲方应根据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配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银行卡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备查。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日组织农民工进行实名制考勤,并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甲方审核。
3.甲方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督促乙方按要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审核乙方编制的工资发放资料。对没有工作量考核的农民工,甲方应要求乙方及时补充。
4.甲方应将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项目维权信息告示牌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违约责任
1.施工期间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如建设单位已按约定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所拖欠的工资由甲方支付或先行清偿,再依法向有关方进行追偿。
2.乙方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提高农民工工资额的,一经查实,甲方可依法向乙方索赔,或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D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怀化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 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令乙方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怀化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备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政。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人训及培人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 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8、 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未经甲方同意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怀化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湖南恒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鹤北新城项目部及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怀化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项目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负责本项目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项目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他作为本项目部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本项目在建工程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训员工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在建工程消防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他作为本项目所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