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惠城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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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2025年惠城区****施工 |
公示标题 | 2025年惠城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 16: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 16:30:00 |
公示发布时间 | **** 16:29:35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5年惠城区**** | ||||||||||||||||||
2025年惠城区****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2025年惠城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7家,名单如下: (1)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3)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4)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5)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6)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经评审,共有5家单位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六)废标情况:广东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关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需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的规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七)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招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六)其他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张锋 项目总工:陈胜建 | 资质资格 | 张锋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03 核发机关: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8527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豫交安B05G07266 发证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
陈胜建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06 核发机关: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豫交安B05G07258 发证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
业绩 | 张锋 1、南乐至林州**** 2、广州市**** | ||||||||||||||||||
陈胜建 1、咸阳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一标 2、连霍线(G30)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第T-C02标段 3、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横沥服务区**** |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 | 1、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 2、广州市**** 3、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 4、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路基、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5、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玉溪至楚雄段PPP项目 6、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3合同段 7、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南段二期工程 8、梅大高速公路梅州**** 9、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SG09合同段 10、平凉-绵阳高速公路平凉(华亭)至天水段土建工程 11、宿州市G343宿城至淮北界改建工程 12、国道318线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公路新改建工程(控制性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闫运强 项目总工:郝景峰 | 资质资格 | 闫运强 公路、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 核发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2237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浙交安B15G04107 发证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
郝景峰 道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 核发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浙交安B14G06543 发证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
业绩 | 闫运强 1、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第10施工标段 2、S201大冶市刘仁八至金牛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3、亳州市**** 4、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琵琶洞至沿江高速连接道新建工程 | ||||||||||||||||||
郝景峰 1、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工程LJ-6施工 2、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华东国际珠宝城支线B施工标段 3、S201大冶市刘仁八至金牛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 | 1、亳州市**** 2、S201大冶市刘仁八至金牛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3、320国道龙游会泽里至下章段改建工程第TJSG02标段 4、蔡甸区**** 5、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琵琶洞至沿江高速连接道新建工程 6、巢湖市**** 7、巢湖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吉林省中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徐锰 项目总工:许晓莉 | 资质资格 | 徐锰 道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核发机关:吉林省人事厅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0211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吉交安B10G30068 发证机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
许晓莉 道路与桥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A0174 核发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书编号:吉交安B10G30069 发证机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
业绩 | 徐锰 1、国道珲春至乌兰浩特公路图们至延吉段、安图至哈尔巴岭段改建项目TJ09标 2、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敦化(下石桩子)至威虎岭段改建项目TJ15标段 3、松原市**** | ||||||||||||||||||
许晓莉 1、国道珲春至乌兰浩特公路图们至延吉段、安图至哈尔巴岭段改建项目TJ09标 2、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敦化(下石桩子)至威虎岭段改建项目TJ15标段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证书编号:D**** | |||||||||||||||||
业绩情况 | 1、省道S543线茂南池文塘至枫林垌段路面改造工程 2、松原市**** 3、洮北区县**** 4、舒兰市**** 5、双阳区****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惠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
发布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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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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