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汕公资地[2025]16号(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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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公资地[2025]16号(HQ)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65585公顷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珠港新城珠池港片区东片LH-04104控制单元00103地块 |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11220万元 | 受让单位: | 广东宏杰汇港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00103地块为商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B2/B11)。 3.实用地面积:14655.85平方米(21.984亩)。 4.容积率:≤4.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8623.4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的公共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5.建筑密度:≤50%,其中塔楼≤30%。 6.绿地率:≥20%。 7.停车配建比例:≥30%(停车配建比例为停车面积与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率,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规划地块中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地块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8.建筑限高:≤110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15米。 9.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0.项目绿色建筑控制要求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1.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2.土地出让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3.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515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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