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最终报价时间后90日
三、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四、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五、采购标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集控数据转发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服务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作业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信息项目服务类 | 点击登录查看集控数据转发项目 | 1 | 项 | 6%进项税 | **** | 广东省湛江市**** | 点击登录查看 |
六、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平台公司及华南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5.2.1.1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即: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4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2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1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 集控中心原建设单位及设备原厂家为上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服务的配套性,根据集团公司、平台公司、华南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5.4.3.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加”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未超过招标限额,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平台公司及华南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5.2.1.1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即: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4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2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 1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 集控中心原建设单位及设备原厂家为上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服务的配套性,根据集团公司、平台公司、华南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5.4.3.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加”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未超过招标限额,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远景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九、公示期限:**** 16:00
十、是否需要强制上传应答文件: 是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联系人:罗鹏 电话: ****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qq.com
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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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