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安全责任险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包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包二)(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安全责任险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双峰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安全责任险项目,主要内容为为本县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方安全责任险。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包一)点击登录查看****、(包二)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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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包一)****.00元、(包二)682320.00元
大写:(包一)壹佰零贰万元整、(包二)陆拾捌万贰仟叁佰贰拾元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无预付款,按合同实际结算。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 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期限:投保服务期限为1年,保险生效时间即为:****零时至2026年的8月31日24时。按实际人数签订合同。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采购人
验收方式:按赔付标准执行。
验收标准:中小学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每名学生伤亡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责任限额参照中小学执行。具体详见赔付标准。
四、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9-1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备案单位1份,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