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增城智航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核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中“联合体工作协议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同时签字或盖章”的规定 |
6 | (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