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0:00
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5-2026年度萝岗和苑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北京市**** | 通过 | |
2 | 广州市伟洁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祺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京卫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州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州怡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中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州融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