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永州泓盛建材有限公司破产一案
指定破产管理人结果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永州泓盛建材有限公司破产一案通过公开报名,经点击登录查看通过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并在点击登录查看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参与下,最终选任湖南金州(永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湖南君义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现予以公示。
二0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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