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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检测】评标公示

广东惠州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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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检测】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检测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2)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和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3)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4)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3家投标企业通过初步评审,分别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和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不通过初步评审单位及理由: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第4项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广东东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第4项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和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综合得分为90.69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4.2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78.17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和中勘岩土(厦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0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暂定),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传海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7号、****)

业绩

(1)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首期段)地基承载力和工程材料常规检测;

(2)黄埔区益海嘉里周边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内容与本招标需求检测内容相对应。

(2)具有省级市****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6)拟派的其他检验监测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监测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该投标人(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已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8)该投标人(具有监测资质单位)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业绩情况

(1)黄埔区开放大道北二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东鹏大道南延线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3)南山快速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检测;

(4)黄埔东路(南岗地铁站-康南路段)道路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及黄埔东路人行天桥建设工程、护林路市****

(5)黄埔区益海嘉里周边市****

(6)黄埔区广汕公路(长平-增城界)市****

(7)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第一批)项目检验检测;

(8)增城朱村大道地铁山田与朱村站段沿线立面整饰工程检验监测服务;

(9)惠城中心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检验监测;

(10)湛江市中心城区地下雨水管网(赤坎江流域)更新改造工程及湛江市中心城区地下雨水管网(百姓渠及平阳渠流域)更新改造工程基坑监测服务;

(11)惠州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暂定),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康江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编号:****9、****)

业绩

中韩(惠州****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市****

(2)具有省级市****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6)拟派的其他检验监测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监测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该投标人已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8)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业绩情况

(1)黄埔区创新大道北(均和-广河高速段)建设工程、黄埔区新龙镇排水主干管完善工程、镇龙宝能新能源汽车规划园区一、二路市****

(2)科学城开达路至石化北路通道建设工程、科学城科丰路与开泰大道交叉口隧道工程、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二路及四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东区瑞祥路周边市****

(3)中韩(惠州****

(4)广州市第四中学扩改建工程检验监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0元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监测标准。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暂定),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冯国强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编号:****9、****)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内容与本招标需求检测内容相对应。

(2)具有省级市****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检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6)拟派的其他检验监测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监测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该投标人已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8)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业绩情况

(1)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合同(JC03标段);

(2)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南路、二十涌南二路、二十一涌北路、规划纵一路、海滨路)桩基完整性、材料常规检测及监测;

(3)福永街道福永中学改扩建工程(第三方监测)。

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惠州市****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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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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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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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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