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38.32万元 | 保证金:1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标的01:临湘市**** |
| 标的基本情况:临湘市**** 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38.3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一、查阅拍卖文件及现场勘查标的
竞买人可于****16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交易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竞买人须全面并仔细地阅读以及充分了解拍卖文件,并亲自到标的坐落地现场勘查,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价申请前向拍卖人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且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展示现场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标的状况,并对标的现状、品质和相关信息以及瑕疵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预约电话:****任女士)
特别声明: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向拍卖人充分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数量来自于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检测所提供的资源储量估算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方量和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和“可得到”状态为准。
2.标的品质以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实际开挖出的状况(可得到状态)为准,地质取样检测报告关于标的品质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出入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则一律视为本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所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三、竞买申请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湖南CA岳阳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
2.竞买人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网上申请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盖公章)以及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7时。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单位的需以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第三方交纳),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在付清保证金以外的拍卖余款,并通过“平台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拍卖人凭税务机关征缴凭证和委托人退保证金通知函向交易中心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退回(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一、委托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以及“可得到”状态进行拍卖和交付。
二、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拍卖费用、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依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岳阳市****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四、买受佣金及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湖南省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及公告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
五、标的转让的税费承担
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开具价款发票。
六、支付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买受佣金及费用;2.交易服务费。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 0010 657
(二)买受人须在****10时前凭临湘市财政局开具的缴款单自行到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并将征缴凭证扫描件交付给拍卖人。
(三)特别说明:
拍卖款项应以买受人本人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交纳(不得通过第三方缴纳)。
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买受人付清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3.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即交易合同)的网签工作(合同文本请线下索取)。
八、拍卖标的交割
1.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需在****17时向拍卖人领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采取现场指认以及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移交确认书签订后,即视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已完成标的交付义务,且买受人无权对标的交付方式提出异议。
2.在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标的清运的相关规定
1.由买受人负责清运(含清理、装卸和外运,下同)拍卖处置的剩余土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2.土石外运等事宜牵涉到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工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3.买受人须按照项目建设的进度及时清运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并且不得在当地堆放和洗选。
4.买受人外运土石方如造成道路损坏的,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5.买受人须严格按照标的范围进行清运,不得擅自越界开挖山体,否则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罪和破坏生态环保罪论处。
6.詹桥镇水泉寺东组尖山垅地段(地块一)和****排形组复耕地段排水沟项目废土石清运后,买受人须对清理后的场地实施复绿。
十、违约责任
1.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买受人未按期配合竞买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或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款项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买受人违约的,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本次拍卖的委托及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拍卖款项,也可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进行资格审核以及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和签订交易合同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时间内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宗)、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4.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拍卖文件资料以及线下提供的转让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条款的约束且无任何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及拍卖文件原则性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拍卖文件以及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5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38.32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
| 竞得人(单位):卢子敏 |
| 成交价:38.32万元 |
| 成交时间:**** 10时04分03秒 |
临湘市********以及****工程施工剩余土石方拍卖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3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转让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 的 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 买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临湘市**** | 临湘市**** | 临湘市**** | 38.32万元 | 10万元 | 1万元 |
| 2 | 临湘市**** | 标的为临湘市**** | 临湘市**** | 2.23万元 | 1.0万元 | 0.1万元 |
| 3 | 临湘市****排形组复耕地段排水沟项目需外运处置的土石 | 临湘市****排形组复耕地段排水沟项目需外运处置的土石约2488m3(约3508吨)。通过现场取样鉴定,岩样为中细粒黑云母花岗岩,岩石主要由石英(约30%)、钾长石(约35%)、斜长石(约20%)、黑云母(约15%)以及少量碳酸盐等镶嵌组成。 | 临湘市**** | 3.8万元 | 1.5万元 | 0.2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交易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标的公开转让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5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5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岳阳市****
七、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任女士)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附件:
附件1.2 ****非法盗采的废土鉴定报表
附件1.3 ****排形组复耕地段排水沟项目岩矿鉴定报表
附件2.1:****至石湾水库道路拓宽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2.2 ****排水沟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3.1:****至石湾水库道路拓宽项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附件3.2 ****非法盗采的废土测量报告
附件3.3 ****排水沟项目土石资源量估算结果
1.竞买人应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标的01:临湘市****
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代理机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15时00分00秒至****10时04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售标的01:临湘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 1 | **** | 标的01:临湘市**** | ****10时04分03秒 | 卢子敏 | 38.32 | 38.32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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