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体对龙美村西约方闲置地平整土地项目,现在因“两热”疫情需要我村向广州市****
备注:一、竞投单位本年内对龙美村的工程(服务或采购)金额累计须不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的,视为无效报价。二、供应商不得与本村“两委”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本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情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农村集体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管理、监理、检测或验收服务项目的采购。
公示期限:****至11月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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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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