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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滩镇陈锦华住宅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候选人公示(原标题:连滩镇陈锦华住宅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广东云浮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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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批前公示


郁自然资公示字[2025]第213号


公示说明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规划许可事项向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项目:连滩镇陈锦华住宅楼


项目位置:郁南县****
建设单位:陈锦华
公示时间:10日
公示期限:****–****
公示媒介:项目现场及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用地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149.93m²,可建设用地面积149.93m²,规划为商业用地(09),许可建设宅基地,符合规划。


附注:


一、下图仅为示意图,作征询意见之用,以最后审批为准。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函请邮寄至郁南县****
2.咨询电话:7591338
3.电子邮箱:****@163.com
三、有效意见反馈期限为公示期限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本公示任何人不得故意遮挡或损毁,否则我局保留


连滩镇陈锦华住宅楼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


界址点坐标表















点号XY边长
J12537942.130574126.56911.00
J22537947.318574136.26813.63
J32537935.300574142.69711.00
J42537930.111574132.99813.63
J12537942.130574126.569
S=149.93精度 0.2249


规划设计要求:



  1. 二层以上外飘线≤1.2米。

  2. 建筑主朝向二层以上外飘线与相邻建筑持平。

  3. 室内地坪标高与相邻已建建筑地坪持平。

  4. 建筑间距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17.5m(4层)

  6. 排水系统设计需与城市管网合理衔接
    水泥
    S=149.93平方米
    可建设用地
    面积149.93平方米
    注:具体用地范围和坐标以宗地图为准。
    国土证范围界线
    可建设用地范围
    建筑二层以上外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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