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出口连接线秀建、秀洲段环境提质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高速出口连接线秀建、秀洲段环境提质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全称): 湖南湘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高速出口连接线秀建、秀洲段环境提质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
3、采购代理编号:HNYS2025-CG-9004
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绿化树木种植、环境整治等(详见图纸与清单)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67547.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陆万柒仟伍佰肆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元) |
| 1 | 湖南湘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速出口连接线秀建、秀洲段环境提质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667547.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
地点: 洪江市****
方式:现场履约
四、付款方式:
1、进度款按50 万元以上为一个支付周期,以签证完成的计量支付文件为准,按70%支付工程进度款。
2、结算评审报告出县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7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经财政或审计审核出具评审报告后按评审报告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根据工程质量情况支付。
3、承包方承担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的评审费用(核减效益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湖南湘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申先生 委托代理人:金星
电 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沙市****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支行
账号: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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