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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24公里航道整治工程)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中标通知(原标题:2025年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24公里航道整治工程)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

湖南株洲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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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24公里航道整治工程)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
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 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及公益助航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5〕2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管航道专项养护-株洲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辰洲滩、渌口滩、辽洲滩、错石滩)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航电枢纽至株洲一桥航段;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对株洲枢纽坝下24公里航道进行疏浚清礁,实现株洲枢纽以下航道均满足2000 吨级航道尺度,本河段为Ⅱ级航道,维护尺度为2.9*90*55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主要工程量为疏浚10766m,清礁:53153.75m。 (施工指标)港口与航道工程: 航道规模2000吨级且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水下炸礁清礁工程5.32万立方米; 疏浚工程1.08万立方米; (施工指标)航道工程: 航道规模2000吨级且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 水下炸礁清礁规模5.32万立方米; 疏浚规模1.08万立方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注:投标单位类似工程业绩采用单项合同额作为牵引指标的,单项合同额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中明确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1)工程类别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标段号为:HNSJ-202510JT-****标段,工程内容为航道整治工程 ; (2)。 2.5 工期要求:45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6 质量要求:(1)现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其他现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3)以上标准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标准执行。。 2.7 其他 /。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株洲枢纽坝下24公里航道进行疏浚清礁,实现株洲枢纽以下航道均满足2000 吨级航道尺度,本河段为Ⅱ级航道,维护尺度为2.9*90*55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主要工程量为疏浚10766m,清礁:53153.75m。。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 ①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具有交通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④无在岗项目(注: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履约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港口与航道工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不少于2.66万立方米的航道整治工程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单个项目任职时间不少于□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年 。 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业绩按照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业绩同等要求进行设置,由系统经投标企业资格业绩要求自动牵引,无需填写(后同)。 (2)对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下同)单个个人业绩任职时间一般应要求:航运枢纽工程不少于1年,通航建筑物工程不少于9个月,港口工程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不少于6个月,航道整治工程、水运工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项目不少于3个月(下同)。 (4)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1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中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在招标人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可按照工程内容选择,合计人数不超过2人; 3、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承诺,其他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注: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履约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港口与航道工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不少于2.66万立方米的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注:(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分包已建业绩。 港口工程、航道整治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水运工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无法在“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水运工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除外),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为准。如系统截图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规模、技术指标等,还应补充提供由该业绩建设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例如工程合同、交(竣)工验收文件(证书)),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交(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为准。 房建工程等水运工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和水利水电工程,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交(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以交(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为准。 注:对于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路机电工程等水运工程附属建筑物和设施,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湖南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其他 4.5.1若规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 4.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注: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5.3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4.5.4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5.5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交通厅官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249号湘域中央2栋1505室 项目负责人:蒋玲(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省本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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