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省道 S538 线 K24+530-K24+700 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省道 S538 线 K24+530 - K24+700 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服务的勘察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鉴于本工程实际情况, 为明确双方权责、加强协作、保障勘察质量, 发包人与承包人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特征
1.1 工程名称: 省道 S538 线 K24+530 - K24+700 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1.2 工程建设地点: 云安区****
1.3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
1.4 工程勘察内容: 工程勘察。
第二条: 发包人须及时向承包人提交下述文件资料, 并对提交的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线、建筑总
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发包人收到的勘察成果资料由承包人提供,其质量保证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肆份,若发包人要求增加份数,勘察人应予以配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四条:工程启动及勘察成果交付时间节点。
4.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在签订合同后开展,并按双方约定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收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5.1 本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按照报价文件,勘察费用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成本取费导则》(2024 版)计算。最终勘察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勘察成果资料费、利润,税金等。)
-3-
5.2支付方式:
5.2.1 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勘察成果报告后,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报告或批复后且项目开工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乙方须按照财政支付要求提供有效发票等资料。
备注:因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面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面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 本合同所有费用乙方委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代为收取并开具相应发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 开户名称: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 银行账号:2**** 0040 862
- 开户行行号:1****
第六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照第二条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6.1.2 发包人应负责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勘察现场条件,并及时
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施工扰民及
其他影响正常作业的障碍。
6.1.4 如勘察过程中发生变更,发包人应在履行正式变更手续后,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费用标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
计价方式执行。
6.1.5 发包人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报告、文件、图纸、
数据、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等(简称"成果资料")承
担保密义务。未经承包人书面许可,发包人不得复制、修改、泄露、
转让或以任何形式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
承包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主张相应赔偿。
6.1.6 若因发包人上级或审批部门原因导致勘察文件未获批准或
项目停缓建,且承包人提交的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应按实际完
成工作量支付全部勘察费。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后果,发包
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全额返还已支付费用。
6.1.7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部
责任义务。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严格依据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
人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开展工程勘察工作,并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
勘察成果资料。承包人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6.2.2若承包人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无偿进行补
充完善直至合格。若承包人无法自行补充完善,需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3承包人应在工程勘察前向发包人提交勘察大纲或组织设计,
并派专人参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验收工作。
6.2.4勘察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岩土条件、地形地貌或水文地质
情况与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差异,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
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建议,并按规定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2.5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安全保卫
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的保密义务。
6.2.6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部责
任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
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
合同时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当进行的勘察工作进度≤50%时,发包人
应按预算额的50%支付勘察费。当进行的勘察工作进度>50%时,发包
人应全额支付所有勘察费。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
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
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
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承包人人 贰 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云浮市云安区
承包人名称: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
公路事务中心
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7-
附件:
勘察费用报价表
工程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省道S538线K24+530 - K24+7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 工作项目 | 类别 | 深度 | 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 | 附加调整系数 | 金额(元) | 备注 |
|---|---|---|---|---|---|---|---|---|
| (一)钻探、原位测试、取样 | 10380.00 | 引自收费标准中75 - 82页 | ||||||
| 钻探 | SⅠ | D≤30 | m | 10.00 | 75.00 | 1.30 | 975.00 | |
| SⅡ | m | 10.00 | 145.00 | 1.30 | 1885.00 | |||
| SⅣ | m | 10.00 | 480.00 | 1.30 | 6240.00 | |||
| 标贯 | SⅠ | D≤30 | 次 | 6.00 | 80.00 | 1.00 | 480.00 | |
| 取样 | 原状样 | 件 | 10.00 | 65.00 | 1.00 | 650.00 | ||
| 岩样 | 件 | 6.00 | 25.00 | 1.00 | 150.00 | |||
| (二)室内试验 | 2042.00 | |||||||
| 土工试验 | 原状样 | 件 | 10.00 | 176.00 | 1.00 | 1760.00 | ||
| 岩样 | 件 | 6.00 | 47.00 | 1.00 | 282.00 | |||
| 合计: | 工程勘察费用(一)、(二) | 12422.00 | ||||||
| 结合实际情况,我司愿意最终费用按12000元结算 | 12000.00 | |||||||
| 注: 根据提供的地勘布置图,共布置钻孔2个,预计总工作量为30m。本项目勘察费按《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成本取费导则》2024年版(以上简称“收费标准”)进行预算。钻探附加系数取线路上作业1.3。 | -8-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