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 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项目 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填报日期: 2026 年 8 月 26日 | |
根据《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1、广州海格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广州鹏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深圳市首航电子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有3家公司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广州海格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8680元,其中114元/辆/月);广州鹏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8680元,其中116.5元/辆/月);深圳市首航电子有限公司(58680元,其中118元/辆/月)。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广州海格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州海格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58680元,其中114元/辆/月,据实结算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光明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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