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麓区机关大院和武装部大院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 岳麓区**** 供应商(乙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1、湖南湘江新区**** 2、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武装部大院: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武装部大院位于长沙市**** 【主要设备设施介绍】 1、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主要设备设施: 1.1配电系统 大院用电设备总安装容量为4500KW,10KV高压电源进线二路,安装干式变压器:主配电间(5栋)10kV1250kVA2台、主副配电间(10栋)10KV1600KVA2台。高压柜12台,型号为2S8-X-12,母联柜1台,YDS型低压柜28台,照明柜109台。 1.2给排水系统 室外给排水从含光路管网引入,一根DN200的给水管,在11栋1层东侧设增压泵房,在五、六号楼地下室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总容积380立方米,储存室内外消火栓和自动喷水消防用水。 (1)水池:地下室设消防水池一座。 (2)生活水泵:变频稳压给水泵:3台套,电压380V、功率4KW、额定电流7.8A、转速2900r/min。 (3)污水泵
(4)景观喷泉系统:4套。 1.3空调系统 (1)制冷机
(2)锅炉
(3)冷却塔
(4)空调系统水泵
(5)空调系统水箱
(6)末端设备
1.4通风系统
1.5弱电系统 信息点总数约3712个,其中数据点1400点,语音点921点,保密电话点15个,休息间同号电话点48个,预留电话点101点,有线电视点620点,背景音乐点246点,监控摄像点位278个,报警点20点,门禁点位36个;巡更点27个。包含以上各系统设备间及设备机房的配套设备。 1.6消防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
(3)新风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装置:8个。 1.7电梯 (1)电梯13台:三层3站:5台;四层4站:7台;五层5站:1台。 (2)餐梯2台:四层4站。 1.8道闸系统 地库、南北广场进出口:5套。 1.9垃圾站设备 垃圾房及配套设施设备:1套。 2.0会议音响系统 1栋312会议室1套、2栋312会议室1套、2栋219会议室1套、10栋多功能厅1套、13栋大会厅1套、13栋主席团1套、11栋4楼阶梯会议室1套,共7套。 2、湖南湘江新区第二办公区武装部大院主要设备设施: 综合楼共计五层,设有电梯两台;一楼设配电间一间;二楼中控室一间,两个弱电箱设置在五楼。综合楼西侧设消防水池一座。武装部办公楼共计五层,官兵宿舍7层,各设有电梯一台;北门设保安岗,24小时值班。
【物业服务内容】 (一)物业管理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运行管理。 3、公共场地、道路、房屋建筑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生活垃圾清运。 4、公共绿化、保留山体天然绿地的保洁和人工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5、24小时保安护卫及公共秩序管理。 6、楼宇自动化设施系统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 7、交通指挥、车辆行驶和停靠管理。 8、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9、机关大院建筑物外墙清洗。 10、所有会议室、侯会室的管理与服务(含卫生保洁)。 11、时令花种植,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及部分公共区域氛围营造的花卉租摆、养护管理。 12、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13、物业服务需求定位: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创造安全、干净和舒适的服务环境;标准化、品质化的管理理念,形成真诚、规范和周全的服务氛围;个性化、前沿化的管理思路,打造高规、高档和精品的服务标杆。 注: (1)根据湖南湘江新区**** (2)投标人应保证本次投标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长沙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自行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有关人员因工伤亡及第三责任险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拟委派的服务人员应按投标文件要求设置,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重新更换的服务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 (二)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物业综合管理岗位3人。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副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相关执业证书,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强。 2.2内勤: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人力/财务相关岗位证书,两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建立健全的各项物业服务制度,并将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3.2建立各类委托管理设备及房屋的台账,台账相符率达到99%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3.3按要求进行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3.4根据本项目物业服务要求做好各项综合管理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包含: 岳麓区**** 武装部办公区****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环境卫生保洁岗位24人。
2、人员要求: 2.1保洁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保洁员: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道路及停车场(库)、绿化区**** 3.2大院公共部位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白色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 (9)地毯整洁,无污渍。 (10)日常提供卷纸和擦手纸 (11)玻璃幕墙明亮、无污渍,横档无明显积灰。 (12)保证建筑物外墙,每年全面清洗一次,确保外墙清洁。(机关大院建筑物外墙面积约33551.42平米【不含武装部大院】) 3.3电梯保洁 (1)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2)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3)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 (4)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3.4卫生间保洁 (1)蹲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3)地面整洁、无污渍、无积水。 (4)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3.5垃圾分类、垃圾清运 (1)根据《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实行分收分运。 (2)垃圾清收率不低于99%。 3.6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活动迹象。 (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4)景观山步道日常清扫,每周不少于3次,无青苔,及时清理枯枝落叶。 (5)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规定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物业区域属非封闭式院落,24小时开放出入口8个(含停车场出入口),独立消防控制室1个、监控值班室1个,589个停车位,每日近2000多车次交通疏导工作,保障新区政府周边居民日常休闲娱乐安全防卫工作。 武装部大院24小时开放出入口2个、监控值班室1个,内部专用车位28个,对外免费停车位66个,每日近200多车次交通疏导。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配备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岗位62人。
2、人员要求: 2.1安保主管:45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保安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退伍军人优先。 2.2保安员: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优先,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具备保安员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出入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1)建立物业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办公场所安全。 (2)严格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设定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4)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车辆识别率100%。 (5)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保持进出通道畅通。 3.2日常巡查 (1)设置专门24小时巡查岗位,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5条,配备相应巡逻交通工具,路线设置覆盖率100%,每天每条巡查路线巡查不少于6次。 (2)景观山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 (3)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告采购人。 3.3突发事件处理 (1)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各类应急演练(包括疫情防控、防暴、防汛、消防等)。 (2)突发事件响应率100%,突发事件处置率100%,突发事件演练率100%。 3.4消防控制室 5栋1楼设消防控制室,5栋负1楼设监控室,依据最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起,消防控制室需24小时双人持证(需具有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颁发的建(构)物消防员证或应急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在岗,执行“3分钟响应机制”。 3.5监控值班室 (1)建立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 (2)建立外来电话咨询及投诉受理登记台账记录。 3.6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五)绿化养护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物业服务室外绿化面积132661.37㎡,其中乔木绿篱等面积73812.97㎡、山体绿化面积58848.40㎡。武装部大院绿化面积2851.67㎡,其中草地面积约2550.07㎡、林地/绿篱/水景面积约301.6㎡。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绿化养护岗位7人。
2、人员要求: 2.1绿化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绿化相关执业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绿化员: 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具备一定园林绿化养护经验。其中绿化技工需持绿化相关执业证书,具备2年以上园林绿化工作经验。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3.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 3.3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3.4大院及武装部人工湖、小溪流水体保持整洁,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污物,水面打捞及时,无漂浮物和垃圾等杂物。 3.5维护人工湖、小溪流周围植被的生长和繁荣,保护和促进人工湖中的生物多样性。积极控制藻类的生长,避免出现过度藻化的情况。 3.6大院山体步道绿化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剪和养护。 3.7时令花种植区域(南北广场花坛,1-4栋屋顶花园)应随季节转换及时更新,确保景观效果。 3.8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中规定的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六)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有两套高低压配电室、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防控制中心、监控室、广播系统、多媒体音响操作间、强弱电井房;特种设施设备功能齐全,维保技术支撑种类繁多;大楼前坪及广场地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维修量较大、专业技术性强。 武装部大院有:1套高低压配电室、水泵房、电梯机房、监控室、强弱电井房;大楼前球场、住宿楼后训练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工种,配置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5人。
2、人员要求: 2.1工程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维修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维修工:年龄20至55岁,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上岗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上岗操作证(其中值班电工需具备10KV高压电工证),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3音视频操作员(音响师)1名,负责大院内所有音视频设备实施维护、检查、调试以及各类会议保障工作。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不含消防、电梯、空调) (1)确保物业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3.2电梯维护(由第三方负责维保,物业负责监管及协调维护维修事项)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完备,定期安排维修保养。 (3)协助配合甲方与第三方维保单位做好沟通联系及监督检查。 (4)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负责督促维保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3.3配电室值班 (1)物业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高低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区**** (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灯光亮化设施。 3.4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运行维护(由第三方负责维保,物业负责监管及协调维护维修事项)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漏滴水现象。 (2)协助配合甲方与第三方维保单位做好沟通联系及监督检查。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过滤网清洁工作,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接到报修后,负责督促维保人员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100%。 3.5消防系统维修维护(有第三方负责维保时,物业负责监管及协调维护维修事项) (1)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每月系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保证完好率100%。 (3)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3.6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中规定的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七)会议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现有公共会议室52间面积5688.24㎡,其中包括:20人以上小型会议室50个;266人多功能会议厅1个;685人大型会议中心1个。 独立收发室1间,负责每天各机关部门挂号信件及30多种报刊杂志的接收、登记、分拣、派送。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会议服务岗11人。
2、人员要求: 2.1会议服务主管:45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会议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普通话流利,35岁以下,女性,身高163cm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做好所有会议室的会前、会中、会后工作及服务保障。 3.2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 3.3做好会议室的音响服务,保证会中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3.4做好各部门信件、报刊等的接收、登记、分拣工作。 3.5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会议服务的各种用具、物品,随时准备会议使用。 3.6做好大院内各类会议及活动的迎宾、引导工作(如遇新区大型会议,由中标人根据甲方需求增派会议服务人员)。 3.7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规定的会议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服务标准 1、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 1.1服务目标:保持大院内各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有效的保障各建筑物保值增值及安全; 1.2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建筑物内有明显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无违反城市****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 2.1服务目标:保障大院内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2服务内容:包括大院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所有设备运行记录台账完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公用设施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工作正常。 3、公共场地、道路、房屋建筑公共部分、食堂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装修及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 3.1服务目标: (1)五定: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 (2)六无: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核、无明显裸露和浮土、无污水脏物。 (3)七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井口净、树根净、立杆根净、墙根墙面净。 3.2服务内容: (1)楼宇内公共部位:指楼宇内从底楼(含地下)到顶楼天台的所有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天台、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场、架空层、共用卫生间、活动场所和电梯间等。 (2)物业区**** (3)物业区域内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各处生活垃圾。 (4)所有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分类按分类标准管理。 4、公共绿化、山体水景的养护管理: 4.1服务目标:美化绿化院区,创建园林式、生态公园式舒适办公环境。 4.2服务标准: (1)树木:生长茂盛无枯枝;如出现树木枯死,需由中标人负责补栽,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枯死树木为挂牌保护树木中标人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2)树形:美观完整无倾斜。 (3)绿篱:修剪整齐无缺枝。 (4)花坛:土壤疏松无垃圾。 (5)草坪:平整清洁无杂草。 4.3服务内容: (1)浇水:根据气候条件决定浇水量,阴雨天少浇,夏季炎热多浇; (2)施肥:施氮肥促进枝叶繁茂,叶色浓绿;施磷肥、钾肥促进花草成形; (3)整形、修剪:休眠期修剪、生长期修剪。花木的形态、观赏效果、生长、开花; (4)防治病虫害:从栽培技术、药物防治、物理防治、植物检疫、涂白等; (5)除草松土:平整土地、深翻土壤、轧剪、除杂划、防人为破坏、防病虫害。 5、楼宇自动化设备系统的运行管理: 5.1服务目标:通过建筑自动化、通讯自动化、保安自动化及消防自动化等系统集于一身,建立功能更全面、更现代化、更高效的现代物业。 5.2服务内容: (1)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的维护。 (2)会议系统。 (3)消防系统。 (4)保安系统,含监控系统、停车道闸系统等。 (5)通信与电话系统,含对讲等。 6、交通、车辆行使、指挥和停泊管理: 6.1服务目标:车辆管理的重点是防止车辆乱停乱放,以及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6.2服务内容: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车辆指挥引导。 7、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7.1服务目标:建立物业资料档案,作为原始记录予以保存,以备查考。 7.2服务内容: (1)设计规划阶段信息。 (2)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信息。 (3)委托管理阶段信息。 (4)日常管理信息。 (5)台账记录信息。 8、会务接待与室内保洁、服务的管理: 8.1服务目标:保障所有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及会议室内的清洁、整齐。 8.2服务内容:所有会议室保洁和会务卫生清洁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物业综合管理岗位3人。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副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相关执业证书,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强。 2.2内勤: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人力/财务相关岗位证书,两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环境卫生保洁岗位24人。
2、人员要求: 2.1保洁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保洁员: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配备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岗位62人。
2、人员要求: 2.1安保主管:45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保安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退伍军人优先。 2.2保安员: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优先,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具备保安员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绿化养护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绿化养护岗位7人。
2、人员要求: 2.1绿化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绿化相关执业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绿化员: 年龄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具备一定园林绿化养护经验。其中绿化技工需持绿化相关执业证书,具备2年以上园林绿化工作经验。 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工种,配置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岗位15人。
2、人员要求: 2.1工程主管:年龄50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维修相关执业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维修工:年龄20至55岁,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上岗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上岗操作证(其中值班电工需具备10KV高压电工证),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3音视频操作员(音响师)1名,负责大院内所有音视频设备实施维护、检查、调试以及各类会议保障工作。 会议服务 1、岗位配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会议服务岗11人。
2、人员要求: 2.1会议服务主管:45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2.2会议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普通话流利,35岁以下,女性,身高163cm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主要设备设施介绍】 1、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主要设备设施: 1.1配电系统 大院用电设备总安装容量为4500KW,10KV高压电源进线二路,安装干式变压器:主配电间(5栋)10kV1250kVA2台、主副配电间(10栋)10KV1600KVA2台。高压柜12台,型号为2S8-X-12,母联柜1台,YDS型低压柜28台,照明柜109台。 1.2给排水系统 室外给排水从含光路管网引入,一根DN200的给水管,在11栋1层东侧设增压泵房,在五、六号楼地下室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总容积380立方米,储存室内外消火栓和自动喷水消防用水。 (1)水池:地下室设消防水池一座。 (2)生活水泵:变频稳压给水泵:3台套,电压380V、功率4KW、额定电流7.8A、转速2900r/min。 (3)污水泵
(4)景观喷泉系统:4套。 1.3空调系统 (1)制冷机
(2)锅炉
(3)冷却塔
(4)空调系统水泵
(5)空调系统水箱
(6)末端设备
1.4通风系统
1.5弱电系统 信息点总数约3712个,其中数据点1400点,语音点921点,保密电话点15个,休息间同号电话点48个,预留电话点101点,有线电视点620点,背景音乐点246点,监控摄像点位278个,报警点20点,门禁点位36个;巡更点27个。包含以上各系统设备间及设备机房的配套设备。 1.6消防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
(3)新风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装置:8个。 1.7电梯 (1)电梯13台:三层3站:5台;四层4站:7台;五层5站:1台。 (2)餐梯2台:四层4站。 1.8道闸系统 地库、南北广场进出口:5套。 1.9垃圾站设备 垃圾房及配套设施设备:1套。 2.0会议音响系统 1栋312会议室1套、2栋312会议室1套、2栋219会议室1套、10栋多功能厅1套、13栋大会厅1套、13栋主席团1套、11栋4楼阶梯会议室1套,共7套。 2、湖南湘江新区第二办公区武装部大院主要设备设施: 综合楼共计五层,设有电梯两台;一楼设配电间一间;二楼中控室一间,两个弱电箱设置在五楼。综合楼西侧设消防水池一座。武装部办公楼共计五层,官兵宿舍7层,各设有电梯一台;北门设保安岗,24小时值班。
1、交付时间和地点 1.2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1.2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武装部大院。 1.3履行方式:中标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2、结算方式 2.1付款形式:点击登录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每月考核不少于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月度支付依据。 2.3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分期履行”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如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调整,双方应就结算金额的变更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相关标准: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公司负责停车管理及代收费管理,除此以外无对外收费权。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工作需要的绿化维护、清洁管理、设备维修与秩序维护等一切耗材、设备由物业公司自购,采购人不提供相关的物资装备、工器具、常规易耗物料及维护维修材料。 3、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系统、弱电系统等设施设备等日常维修材料费用:单次单品500元(含)以内的,由物业公司直接进行维修维保并承担费用,记录存档备查;单次单品500元以上的,必须先提出具体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后执行。 5、物业服务用房的提供情况:根据长沙市**** 6、收发、登记:湘江新区第二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和武装部大院的文件、报刊的订阅和收发由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并按收件人分检,然后分别投入相应的报箱内; 7、鉴于采购人物业中部分设施设备已经老化或维修期间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如电器故障断电、水管爆裂、玻璃自损等,不及时采取措施会给采购人造成更大损失,物业公司可先口头汇报,然后书面报采购人审批后报销。 8、物业管理帐目的公开:中标人必须每六个月向采购人就湘江新区第二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和武装部大院的管理收支情况公布一次帐目。物业管理费开支范围必须符合管理服务费用构成。 9、对中标单位相关要求: (1)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所有员工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订保密协议。 (2)对中标人的违纪处罚:因中标人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中标人须负责全额赔偿。 (2)对中标人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责任安全防火事件,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教育,督导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 (4)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申诉,中标人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如中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善,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员工。采购人在暗访或明访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服务人员未按合同签订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以及新区其他局、处室向采购人反馈中标人服务人员未按合同签订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并经采购人确认核实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更换该岗位员工。 (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物业服务项目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或标准达不到,采购人有权聘请其他公司完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10、要求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合理的物业岗位配置、人员配备方案和物业服务方案。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中标人应确保其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至采购人处进行核验,若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采购人将认定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向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12、投标人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确保取得的《自行招用保安单位备案证》服务区域包含本项目。 1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期内的各项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2433.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按月支付。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每月考核不少于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月度支付依据。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大正支行(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26)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1)合同履行时间: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合同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岳麓区机关大院、武装部大院。 (3)合同履行方式: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国家建设部关于物业承接查验有关文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国家建设部关于物业承接查验有关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国家建设部关于物业承接查验有关文件。} (6)履约验收标准:{(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点击登录查看作为采购单位,是本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验收组织形式:本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自行组织验收,不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成员包括单位内部熟悉本次采购项目的业务人员、负责财务的人员及实际使用部门代表,确保成员具备与项目需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4)验收时间:每个合同周期的最后一个月,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申诉,乙方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善,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员工。甲方在暗访或明访过程中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未按合同签订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的,以及新区其他局、处室向甲方反馈乙方服务人员未按合同签订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并经甲方确认核实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更换该岗位员工。6.乙方在服务期间物业服务项目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或标准达不到,甲方有权聘请其他公司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7.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购买社会险,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所有员工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订保密协议。5.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乙方须负责全额赔偿。6.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责任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对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教育,督导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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