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玻璃隔断
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相应参数明细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一览表"相应参数明细不一致,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已做修改,以此附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格式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更正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玻璃隔断、自动感应门、医用平滑气密门须由同一品牌提供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质保期更正为至少24个月(从验收合格且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所供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保修期超过24个月的,则以厂家保修时间和投标承诺的质保期中较长者为准。
四、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玻璃隔断采购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文件时以此项目名称为准。
| 事项 | 原定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截止时间 | ****17时00分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
注: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关内容均以此做相关调整。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电子招标书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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