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新疆联通石河子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2025年新疆联通石河子市分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石河子分公司为公务车、生产用车购买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包含但不限于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率)、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人5万、驾乘人员意外险,及车船税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分项报价表。
2.2采购预算:10万元(不含税)。
2.3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5服务地点:石河子市。
2.6项目类型:服务。
2.7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2.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以合同/订单/发票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至少一份在全国范围内同类(同类指:车辆保险类)服务项目业绩且承保车辆在30辆(含)以上的车辆保险合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至少一份),否则一律不予认可;②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要求能体现具体的服务内容,且须同时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至少一份),若同时提供发票和订单则以发票日期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框架协议下所有订单和发票计算为1个业绩);
3.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
4.2.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开标并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州市****
新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邮编:830000
联系人:刘永昌、张心如、伍文海、俞文秀、刘迪、张团团、王杰、计锦浩、姚锐锐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永昌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8. 行政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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