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心城再生水利用工程勘测设计-设计标变更公告
| 东营市中心城再生水利用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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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内容: | 原招标公告内容: 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现变更为: 5.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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