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知识产权市****
一、征集对象
由专业机构(如证券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等)牵头组织的,以企业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或核心资产所属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违法违规情况。
(二)拟证券化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现金流产生能力。鼓励围绕赣州市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家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构建资产包。
(三)项目需具备明确的证券化产品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底层资产构建、现金流预测、风险隔离措施、信用增进方式等。项目方案应具有合理的发行规模、期限、利率预期及可行的发行时间安排。
(四)项目实施团队应具备相应的金融、法律、知识产权评估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或已与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如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能够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五)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风险识别、评估、防控和处置机制,确保项目运作合规,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产品的债项评级应达到aa+以上,切实降低参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并同步提交电子版(PDF格式):
(一)单位简介(所从事行业、业务内容、管理状况、资产状况、人员状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重点产品情况等);
(二)证券化工作基础(单位或合作单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评估、专业工作人员情况,如人员数量、岗位设置、人员知识产权工作技能、从业经历、具有的金融及知识产权评估相关资质等,突出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的工作成绩及经验);
(三)证券化工作计划(具体包括:产品底层资产架构模式、储架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等产品设计规划以及大致发行时间规划,各服务机构单位资质和承担的任务分工等);
(四)证券化成本测算(以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目标,测算与企业签订协议中的融资利率、融资期限,发起单位和各服务机构需要的综合费用等);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至****。
(二)材料报送: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知识产权科(地址:赣州市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68号;联系人:申璐璐;联系电话:****)。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
五、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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