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介超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核验的
通知
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平台准入和项目发布审核机制,维护项目申请单位权益,促进市****
一、登记信息
(一)省内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建议省内设立登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登记。登记路径: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专题专栏→业务系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山东省建筑市****
(二)省外代理机构信息登记。省外机构应当通过其设立登记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由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项目发布及报名审核
即日起,“中介超市”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告,将正式把“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登记且未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列为中介机构参与报名的必备资格条件。未按要求完成登记或已登记但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的机构,无法通过“中介超市”相关项目的报名核验,并将无法进入后续的招标人选取环节。
三、责任提示
各代理机构对自身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请高度重视,务必于开展业务前完成信息登记及核查工作,确保符合准入条件,并及时维护“中介超市”相关进驻信息等内容。
请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领域和“中介超市”平台市场秩序。
特此提醒。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中介超市”核查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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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登记时间和路径
****零点起登记系统开放。登记路径: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shandong.gov.cn/)→专题专栏→业务系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山东省建筑市****
三、登记基本信息和要求
(一)登记基本信息
所填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从业人员信息等。填写时带“*”的为必填项,不带“*”号的也请尽可能完善。省级建筑市****
(二)工作要求
1.代理机构在登记系统内应录入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2.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不得以他人名义从业;代理机构不得聘用已受聘于其他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需从完成登记的从业人员中确定一名作为项目负责人。
3.代理机构对其登记的基本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四、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代理机构登记虚假信息的,有权向我厅反映。
(二)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等信息后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共享获取。
(三)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需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力,从登记的代理机构中,自行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
请各市****
业务咨询电话:053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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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介超市”核查操作步骤
一、一次性告知
“中介超市****
二、发布条件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告的发布条件中,增加一项“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全国建筑市****
三、核验信息
项目开始报名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上传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业绩的同时,“中介超市”平台工作人员核验招标代理机构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信息。
1.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bidAgent)。
2.输入报名机构的企业名称。
3核验是否登记以及是否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4.完成核验后,在“中介超市”项目审核环节,按照是否通过核查进行相关信息反馈。如不符合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在驳回内容中一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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