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开展有关项目审核事宜询价的函
我委拟于近期开展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储备项目审核工作,现就询价事宜和工作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审核询价事宜基本情况
(一)事项具体名称:审核2025年度XX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项目前期要件完备和可行性
(二)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
(四)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7天内完成
(五)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服务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以工代赈的管理办法和本次申报工作要求,通过审阅相关旗市****
二、项目审核工作要求
拟请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拟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且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审核主要技术要求
(一)须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参与过项目评估核查相关工作,并形成独立的评估核查报告。编制过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二)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项目评估核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委托书为准。(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要求。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参加询价咨询机构所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该项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在与我单位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咨询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咨询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五)对单个项目审核服务的收费报价单,1—10个项目审核服务的收费报价单,11—20个项目审核服务的收费报价单,21个项目以上审核服务的收费报价单。
六、询价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下午16:00时。此次询价需要将报价材料送至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6层D632室,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工作邮箱****@163.com。我委根据市场调研询价结果,依据相关工作办法,按照最终汇总的项目个数和市场报价结果,采取比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相关机构、单位后开展项目审核工作。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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