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东联码头和马鞭洲码头生产操作和运行管理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惠州石化东联码头和马鞭洲码头生产操作和运行管理服务 | 范围:中海油惠州石化东联码头、马鞭洲码头生产操作和运行管理服务 实现目标:负责惠州石化一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一个成品油码头的生产操作及运营管理服务,全面负责开展服务范围内的区域管理、生产操作、关系协调等。服务区域包括码头所属区域内的所有构筑物、设备、设施、管线、港池航道及其助航设施的日常作业管理、生产运营操作、技改技措及检维修管理等工作。 区域主要说明: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为离岸海岛码头;成品油码头包括2个3万吨级油品泊位,6个5千吨级油品泊位(其中1个为液态烃泊位),1个2万吨级石油焦泊位,以及3个工作船泊位。码头经营介质主要为石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主要包括原油、汽柴煤油、三苯、液化气、丙烯、石脑油、燃料油、苯酚、丙酮等。 人员编制要求说明:配员98人以上,其中需包括工艺设备安全仪表电气各专业工程师、至少3名及以上安全员、2名以上loading master,从业人员按照“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时间要求说明:合同期限自****起,为期1+1+1共3年。 但是,为保障码头正常生产运营,避免合同转换期间现场工作交接仓促造成对生产的波动影响,要求服务方团队需在本合同开始前(即****前)提前2个月(即****前)无偿进厂与原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交接,包括管理岗位、调度岗位、石油焦装船岗位、马鞭洲原油码头岗位等关键或特殊岗位,期间两个单位并行运行,现场生产及安全责任由原服务单位承担。 在合同到期后如下一次合同由另外单位中标,本合同单位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个月内,需无偿配合惠州石化做好现场工作交接,直至新合同中标单位能完全接手现场生产作业,现场生产及安全责任由新服务单位承担。 | (2025年7月) | 1、应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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