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5-2026年度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
采购人(全称):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地点:
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5-2026年度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环保管家服务对象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所辖园区,目前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高新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若园区机构改革,服务对象自动变更为改革后的管委会所辖工业园区。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园区和入驻企业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便利。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 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巡检。
(二)乙方责任
1. 成立专业的服务团队,安排至少两名技术人员于服务期限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在城陵矶新港区办公;安排一名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环境咨询管理和环保工程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园区环保准入工作;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配备服务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第三方环保服务工作有效顺利实施。
2. 严格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和行业自律要求,认真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或入驻企业的数据、资料和其他商业秘密泄漏给第三方。
3. 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确保所提方案建议符合国家和本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要求。
4. 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5. 应公正公开、客观独立,不得借助第三方服务影响和干涉园区及园内企业的正常市场行为。
6.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调查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财物。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园区环保管理
(1)园区信用评价、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年度自评工作
按照省、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及生态环境管理年度自评报告要求,开展园区信用评价和生态环境管理自评报告工作,编制信用评价报告和自评估报告。
(2)园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
对园区企业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对摸底信息进行分析的结果,协助园区对辖内所有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并根据企业环保等级进行日常管理。
(3)园区档案动态更新
对园区内所有在产企业的环保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完善"一企一档"和"一园一档"档案,实现园区"一园一档"和"一企一档"动态更新,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三废管理体系的建设、污染物溯源管理体系建设、环境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环保预审服务
对园区招商项目进行环保预审,根据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产业定位、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面进行审核,从环境可行性角度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业的环保预审意见。协助园区加强对企业环保管理,做好企业的环保技术咨询工作,形成园区企业环保评价档案;
(5)对园区未来项目规划、产业政策及环保发展方向提供意见。
(6)对园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形成企业环境问题清单,编制排查报告,对企业环保问题做出判断提出治理意见或建议。
(7)按照各级环保督查、检查、调研工作要求,配合园区落实好其他相关工作。
2. 日常环保工作
(1)日常巡查
深入开展企业废水、废气、危废排查等工作,指导企业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形成企业排查治理(整改)台账。核查排污许可证,开展"排污许可证"回头看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包括项目名称、产能产量、原辅材料及产品、三废排放、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2)为园区企业服务
为企业提供环保问题排查、治理技术咨询服务。针对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协助园区跟踪企业整改进展。定期分析园区环保工作形势,向园区管委会报告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其他工作
(1)环保培训
开展园区环境知识培训(至少每年1次),及时解读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传递环保信息,配合做好"6.5环境日"宣传活动。
(2)制定环境应急演练方案
根据园区****
(3)按照《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要求完成规定事项。
四、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服务起止日期为****至****。
(二)合同履行地点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
(三)合同履行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要求并提交全部服务成果,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组织验收。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服务期满前提交全部服务成果。乙方成果提交后,甲方组织验收,并开展服务绩效评价,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等级,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评价等级作为合同续签和尾款结算的依据。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915800.00元)。
(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00元),由甲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
1. 项目采用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情况如下:
①第一期付款:签订合同满3个月后支付30%合同款,即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柒佰肆拾元整(¥274740.00元);
②第二期付款:服务满6个月后支付50%合同款,即人民币肆拾伍万柒仟玖佰元整(¥457900.00元);
③第三期付款:服务期满后30日内,甲方支付剩余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183160.00元);
2.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要先行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款单位:湖南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银行账号:****13311
乙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星支行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条的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未能限期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减收或免收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暂停开展相关工作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追回。
(三)其他:
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投标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其他相关文件。
十、其他
(一)本次环保管家服务对象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所辖园区,目前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高新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若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进行机构改革,服务对象自动变更为改革后的管委会所管辖工业园区。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甲
乙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星支行
账
号:
****13311
政府采新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陈京旺
签订时间:
****
合同专用章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306000093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