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对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具有重大意义。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鼓励支持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既有助于优化企业职工队伍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又有助于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2022年1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6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现面向省内外,与有意向招聘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企业开展签约合作,建立“湖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合作签约企业目录库”。
一、集中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15日,之后采用“常态化征集、集中签约”的方式,将有意愿企业及时纳入合作范围。
二、征集企业条件
(一)资质健全、合法诚信、稳健经营。企业成立且稳定经营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三)有持续用人需求。企业在省内外均有招聘需求,每年能够拿出一定数量(比例)的优质就业岗位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四)重视退役军人职业发展。能为优秀退役军人员工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并优先培养使用退役军人。
三、企业报名方式
报名企业可登录“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就业合作签约活动企业申请表》,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州)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反馈至“报名邮箱”(****@163.com);也可直接联系湖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相关政策支持
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签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与签约企业通过开展“政校企”培训形式,对企业新聘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并由辖区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办理金融信贷、落实税费减免等惠企惠岗服务。
对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的合作企业,予以重点宣传,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评选表彰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本公告中“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是指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若有修订以最新标准为准),小微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下同)占总职工数20%以上;中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10%以上;大型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占总职工数的5%以上;职工人数超过4000人的大型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工数达到200人以上的,可视同“达到一定比例”。
五、市州局联系方式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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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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