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1 | 人员要求:选派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该顾问律师应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信访事项处理、合同审查,专业能力较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选派1名律师助理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场办公。选派的律师助理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3年以上驻点服务工作经验,需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随时协助外勤工作,每个工作日办公时间不少于8小时。 | 1. 供应商应符合如下资格条件,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 供应商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1 | 80,000 | 项 |
服务开始时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协助采购人审查有关合同、招投标文件等,年审查文件工作量约160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参与采购人重大项目、合同洽谈。
2.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参加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经费支出事前审议会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
3. 参与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审查信访相关法律文件,紧急信访事项处理时,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
4. 参与处理采购人涉及法律事务的舆情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需在3小时内响应,在12小时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5. 就采购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制修订规范性文件等重大涉法事项,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就采购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赔偿以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依据。
7. 涉及采购人的复议、诉讼、仲裁以及其他案件的诉前协商、调解及立案阶段,供应商应提前参与并提供法律意见,若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供应商须确保至少参与两次庭审应诉。
8. 协助采购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普法宣传培训、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选等,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辅导不少于一次。
9. 供应商应当每月将工作内容形成台账,向采购人报告当月法律服务情况,服务期满应当汇总当年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并向采购人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
(五)竞价公告时间:**** 16:29:35 ~ **** 00:00:00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 16:29:35 ~ **** 00:00:00
(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八)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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