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工程材料报价文件.doc
我司承建的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将根据施工进展采购工程材料,现采取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择优选择材料供应商,请有意向提供以下材料的单位参与报价,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
2.项目地点: 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的17# 泊位。
3.采购内容:供应本项目混凝土搅拌、堆场及护岸所需的水泥、粉煤灰、中粗砂、碎石、石屑、块石及混凝土外加剂。
4.材料采购种类: 工程材料采购详见以下工程材料采购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暂定数量(吨) | 品牌要求 | 质量要求 |
1 | 水泥 | P﹒O 42.5 R | 10000 | 华润、海螺 | 符合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及相关规范要求。 |
2 | 粉煤灰 | F类Ⅱ级 | 2000 | / | 符合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相关规范要求。 |
3 | 河砂 | 中粗砂 | 30000 | / | 质地坚固、公称粒径在5.0mm以下,含水量<3%、含泥量<3%,级配良好,满足《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 施工规范》(JTS202-2011)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
4 | 石屑 | 2~10mm | 30000 | / | 质地坚硬,级配良好,不含杂质 |
5 | 碎石 | 1~3石 | 20000 | / | 质地坚硬、级配良好、针片状少、空隙率小的碎石,其岩石抗压强度大于60MPa(或岩石压碎指标不大于16%),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满足《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2015)、《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20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
6 | 碎石 | 2~4石 | 11000 | / | |
7 | 碎石 | ≤37.5mm | 20000 | / | 质地坚硬,级配良好,不含杂质,混合料拌合均匀、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集料压碎值不大于26%,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
8 | 块石 | 10~100kg | 10000 | / | 未风化、不成片状、无严重裂纹的岩石,不带泥土,单轴饱和极限抗压强度应不低于50MPa,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
9 | 块石 | 1000~1500kg | 7000 | / | 水中浸透后的强度不低于 50Mpa,不得采用遇水易软化的石料。块石的重度不小于26.5kN/m3,块石不成片状、无严重风化和裂纹,石料的质量必须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
10 | 减水剂 | 高效减水剂 | 150 | / | 减水率不小于 20%, 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及相关规范要求。 |
11 | 抗腐蚀增强剂 | 抗硫酸盐类 | 600 | / | 技术要求:1、比表面积≥300m2 /kg;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45 分钟,终凝≤10 小时; 3、标准检验膨胀率/%:1 天≥0.05,28 天≤0.60; 4、抗压强度比/%:按 JC/T1011-2006 标准检验方法 7 天强度比≥90, 28 天强度比≥100; 5、混凝土的抗腐蚀性大大提高,海水中耐侵蚀系数(K)≥0.85; 符合《混凝土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JC/T1011-2006)及《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及相关规范要求。 |
备注:1、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以现场实际进场数量为准,采用项目部地磅过磅称重计量;数量以乙方出厂磅单为依据,甲方现场复磅,磅差允许范围±0.3%。若复磅重量与出厂磅单重量之差超出+0.3%时,则以出厂磅单重量结算;若复磅重量与出厂磅单重量之差超出-0.3%时,则以复磅重量结算。
2、按项目部要求分批次交货,交货周期约15个月;
3、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送货至项目部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
4、报价在询价方选定后将锁定为结算单价,送货时不论市场价格涨跌均不调整。
5、当质量或供货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从其他地方采购。
二、报价形式
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工程材料采购清单报价,材料报价为到工地的综合单价,最终以甲方实际采购并确认的材料供应量乘以单价后进行合并结算。以不含税总价进行比价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材料含税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材料的制作、供应、运输、装卸费、税金及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验、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结算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订单的规格和数量,按项目部要求的批次交货时间将货物运送至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交货,供应货款按月度计量支付,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上月已供应合格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按已供应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货款,全部批次交货并验收完成后累计支付至甲方确认乙方已供应合格工程量的85%,交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的款项在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有关票据贴息费用。在乙方收到由甲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或汇票时,视同甲方完成支付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甲方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供货期要求
甲方按照施工进度,书面通知乙方材料到场时间及数量,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材料进场通知后2天内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到场后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和签收。
五、质量要求
乙方供应材料质量需满足甲方、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如出现材料检验不合格现象,乙方应配合我方进行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六、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砂石料或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
2.能按询价人的材料采购清单,供应合格的工程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 7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 收件地址及联系人: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收件人:方俊凯;联系电话:****。
3. 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须张贴报价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 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U盘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收件地址(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及粘贴外包装封面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文件处理。
八、公告期限
自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九、报价技术咨询及项目部联系方式
1.地址: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部;
2.联系人:曾思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