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7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南省乐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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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权属证书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03268号《林权证》No2 | 大安镇只纳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0.59亩,拟登记面积为10.782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2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0164号《林权证》 | 大安镇只纳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0.32亩,拟登记面积为7.744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3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09241号《林权证》No2 | 大安镇西黎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1.11亩,拟登记面积为0.232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4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09265号《林权证》 | 大安镇西黎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9.27亩,拟登记面积为0.883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5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09215号《林权证》No1 | 大安镇西黎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7.14亩,拟登记面积为1.252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6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1262号《林权证》 | 大安镇西黎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1.15亩,拟登记面积为2.539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7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1258号《林权证》 | 大安镇西黎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1.31亩,拟登记面积为1.385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8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4703号《林权证》No1 | 抱由镇保定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0.92亩,拟登记面积为0.057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9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5397号《林权证》No2 | 抱由镇保定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0.17亩,拟登记面积为2.061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10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6487号《林权证》 | 抱由镇保定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0.06亩,拟登记面积为0.146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11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6708号《林权证》 | 抱由镇保定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2.37亩,拟登记面积为1.118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12 | 乐府林证字(2010)第016486号《林权证》 | 抱由镇保定村 | 核减与军用土地重叠面积1.31亩,拟登记面积为0.013亩 | 更正登记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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