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拍卖公司开展国有资产拍卖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拍卖公司开展国有资产拍卖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拍卖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业绩经验。
二、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报名的,需出具法人代表委托书以及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公司简介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六)其他证明文件(如获奖情况、行业认证等)。
三、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公司可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我单位组织评审,确定名单。
(三)公 示:审核通过的公司将乐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署委托工作合同。
(四)服务期限:入选公司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
四、管理及使用
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质量差、违规操作的公司予以清退。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将纸质材料盖章邮寄至点击登录查看4楼国资办公室。
单 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