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社科办〔2025〕33号 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课题的通知.pdf
浙社科办〔2025〕33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团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5〕39号)要求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
1.预立项课题:本次纳入2025年预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一年,未获得正式立项的课题到期自行终止。预立项课题以成果验收形式分批进行征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验收标准的予以正式立项。验收标准包括:(1)入编《浙江社科要报》;(2)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4)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
课题成果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否则不予验收。
2.储备库课题:经“大成集智”系统申报,由当地县(市****
课题成果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否则不予验收、复核。
联系人:王逸、卿周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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