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做好自行采购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委托安全机构加强大鹏办事处2025年危险房屋、边坡和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工作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大鹏办事处范围内的建筑危房(209处)、边坡(188处)、建筑幕墙(67处)提供包括现场检查、安全隐患预警评估及提供专家技术咨询服务。 2.每季度巡查1次(原则上安排在3月、6月、9月、12月份,其中3月份结合“两会”、9月份结合“国庆节”长假、12月份结合“今冬明春”),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巡查一次(包含209栋C3类危房及67栋建筑幕墙),共4次。 工作中,发现新增危房或因城市更新拆除的、以及新增建筑幕墙或拆除的,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并纳入巡查计划。 3.日常巡查:结合上个年度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点及当年汛前排查成果,全面梳理确定当年度地质灾害隐患专业巡查点,并定期开展野外巡回检查,做好巡查工作日志记录,填写巡查记录表,总结当次巡查工作情况。如遇强降雨或台风等恶劣天气条件,应加密巡查。日常巡查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时,要填写地质灾害基本信息表,并将该隐患点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协助办事处为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与各隐患点所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网络,做到定期沟通、回访,及时掌握各隐患点的防治情况。日常巡查每个月巡查1次,共12次; 汛前排查:在汛前(一般3月份前)对辖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辖区内各重点工程建设区、学校、医院、景区、居民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内及重点水利电力工程、交通干线周边等集中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全面查清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等级、稳定性、受威胁对象及相关防治责任单位。同时,通过排查确定当年度需开展专业巡查的隐患点范围,并对其中尚未开展治理工作的隐患点按轻重缓急分类排序,共1次。 汛后核查:结合汛前排查结果及汛期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在汛后(11月份)对辖区所有隐患点集中进行复查,查漏补缺,更新完善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信息,完善巡查工作档案,并提交汛后核查工作报告,共1次。 |
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 | |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 |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深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公告期:****至**** 公告日期:2025 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