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合作商评选(第二批次)项目评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合作商评选(第二批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评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1.1 项目内容:
1.1.1委托加盟厅合作商评选
采购人通过委托加盟模式引入合作商运营其指定营业厅,采购人提供经营场地,合作商派驻运营团队到指定营业厅,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按采购人要求开展业务办理、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工作;厅内销售的终端须向采购人指定的平台采购;承诺协助采购人开展厅店改造。合作商负责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管理、厅店水电等运营费用。采购人根据合作商业务完成情况支付相应渠道合作费用,合作商向采购人按考核规则支付授权加盟费。
1.1.2自营厅终端驻店合作商评选
采购人通过终端驻店模式在自营厅内引入合作商开展终端销售工作,厅内所有移动业务均由采购人自有人员办理,厅内终端由合作商供货(须向采购人指定的平台商采购终端),厅内终端展示由合作商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派驻驻店人员开展终端销售与服务。
1.2项目服务区域:深圳市
1.3工作包划分:本次合计34家厅(26家委托加盟厅和8家自营厅)
评选类型 | 项目名 | 项目定位 | 工作包数量 | 合计厅数 |
委托加盟(品专) | 项目一 | 面向终端销售实力较强的合作商开展 | 8 | 12 |
委托加盟(综合) | 项目二 | 面向综合实力较强的合作商开展 | 8 | 14 |
自营厅终端驻店 | 项目三 | 面向终端销售实力较强的合作商开展 | 8 | 8 |
具体明细如下:
评选类型 | 项目 | 工作包 | 营业厅数量 | 营业厅名称 | 卫星店要求 |
委托加盟(品专) | 项目一 | 工作包1 | 1 | 罗湖-东门厅 | 20 |
工作包2 | 2 | 龙岗-世贸中心厅、坪山-坪山厅 | 12 | ||
工作包3 | 2 | 宝安-福永厅、南山-科兴厅 | 9 | ||
工作包4 | 2 | 罗湖-书城厅、龙岗-平湖厅 | 9 | ||
工作包5 | 2 | 宝安-松岗厅、光明-玉律厅 | 7 | ||
工作包6 | 1 | 龙岗-坂田厅 | 7 | ||
工作包7 | 1 | 龙华-观澜大道厅 | 4 | ||
工作包8 | 1 | 南山-西丽厅 | 3 | ||
委托加盟(综合) | 项目二 | 工作包1 | 3 | 南山-龙珠厅、南山-珠光路厅、福田-景田北厅 | 9 |
工作包2 | 2 | 龙岗-布吉厅、罗湖-洪湖厅 | 9 | ||
工作包3 | 1 | 罗湖-人民南 | 8 | ||
工作包4 | 2 | 宝安-福海大道厅、南山-东滨路厅 | 8 | ||
工作包5 | 2 | 龙岗-海关大厦厅、宝安-石岩厅 | 8 | ||
工作包6 | 2 | 福田-卓越时代厅、深汕-鹅埠厅 | 7 | ||
工作包7 | 1 | 福田-金田路 | 7 | ||
工作包8 | 1 | 龙华-龙华厅 | 6 | ||
自营厅终端驻店 | 项目三 | 工作包1 | 1 | 宝安-臣田厅 | 3 |
工作包2 | 1 | 龙岗-塘坑厅 | 3 | ||
工作包3 | 1 | 龙华-龙观厅 | 3 | ||
工作包4 | 1 | 南山-荔林厅 | 3 | ||
工作包5 | 1 | 宝安-航城里厅 | 3 | ||
工作包6 | 1 | 龙华-观澜湖新城厅 | 3 | ||
工作包7 | 1 | 罗湖-鸿翔花园厅 | 3 | ||
工作包8 | 1 | 坪山-凤凰安居苑厅 | 3 |
1.4项目实施时间:合同起签日至****。
1.5★报名要求:委托加盟项目(项目一、项目二)中,合作商仅可报名其中一个项目,并按志愿顺序报名最多同一个项目中两个工作包;自营厅终端驻店项目(项目三)与委托加盟项目(项目一、项目二)不互斥,合作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名自营厅终端驻店项目,并按志愿顺序报名最多报名两个工作包。如合作商在报名时违背此规则,则该合作商的报名无效。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卫星店均不得复用,若发现复用则否决其全部应答。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2.1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需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终端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等通讯服务类)。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评选时,执照在其有效期内。
2.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应答。
2.2注册资金及纳税人资格要求:
2.2.1、应答方注册资金要求50万(含)元人民币或以上。
2.2.2、应答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3供应商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不属于近两年社会渠道合作黑名单,近两年内没有深圳移动同类项目整体考核退出。
2.4利害关系: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6门店数量要求:
评选类型 | 具体要求 |
项目一委托加盟(品专) | 合作商在深圳市经营的通信门店规模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不达标不得参选委托厅项目。 1、同一经营主体的门店认定: (1)同一法定代表人; (2)同一合作费用结算账户; (3)同属同一法人主体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主体持股比例需大于50%。 注:1)截至****后,以上条件应不发生变更。2)认定条件是“或”的关系。3)不得拆分为2个不同的经营主体。 2、通信门店规模指合作商经营、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终端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等通讯服务类)、门店形象好且正常营业的独立门店。 |
项目二委托加盟(综合) | 合作商在深圳市与移动合作的实体社会渠道独立门店规模(不包含委托加盟厅)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不达标不得参选委托厅项目。 1、同一经营主体的门店认定: (1)同一法定代表人; (2)同一合作费用结算账户; (3)同属同一法人主体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主体持股比例需大于50%。 注:1)截至****后,以上条件应不发生变更。2)认定条件是“或”的关系。3)不得拆分为2个不同的经营主体。 2、截至****,门店合作月份不得低于6个月且正常营业。 3、截至****,合作门店前6个月 月均放号量、宽带、终端合约、全家享、小福袋、小福券合计大于等于5笔才纳入统计。 4、实体社会渠道独立门店含带店加盟厅、终端销售渠道、全业务渠道、厂家渠道、宽带业务渠道、社区型微格渠道。 |
项目三自营厅终端驻店 | 合作商在深圳市经营的自营厂家核心门店规模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不达标不得参选自营厅终端驻店项目。 1、同一经营主体的门店认定: (1)同一法定代表人; (2)同一合作费用结算账户; (3)同属同一法人主体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主体持股比例需大于50%。 注:1)截至****后,以上条件应不发生变更。2)认定条件是“或”的关系。3)不得拆分为2个不同的经营主体。 2、终端厂家核心门店规模指终端厂家开设的官方体验店、官方授权合作店、售后服务中心、销服一体店等。品牌包含华为、荣耀、小米、OPPO、vivo、三星、苹果等。 |
2.7规范经营:应答方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在深圳市所有移动合作渠道门店按照深圳移动规范性合作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承诺不得参选本项目。
2.8报名条件:合作商可单独或同时报名委托项目/自营厅终端驻店项目,各项目报名条件如下:
委托加盟(品专):在深圳市经营的通信门店规模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
委托加盟(综合):跟深圳移动合作实体社会渠道独立门店规模(不包含委托加盟厅)要求数量不低于5家(门店合作月份不得低于6个月且月均重点业务大于等于5笔)。
自营厅终端驻店商:在深圳市自营的厂家核心门店数量不低于5家。
注:同一经营主体的门店认定: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合作费用结算账户、同属同一法人主体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主体持股比例需大于50%);
2.9卫星店要求:分工作包设置不同的卫星店要求,合作商在应答时应满足卫星店条件,包含通信门店规模与业务产能,未满足则应答无效。项目一和项目三卫星店按终端销量设置门店系数,具体以当期市场上厂家核心门店店均销量为基数计算得出。
评选类型 | 项目名 | 卫星店规模与业务产能 |
委托加盟(品专) | 项目一 | 按工作包关联合作相应数量自营通信门店,营业厅属地门店不少于1家,如果工作包有多家厅,卫星店需同时满足多家厅的属地化要求,且每月按当期关联门店考核要求完成相应业务产能。 |
委托加盟(综合) | 项目二 | 按工作包关联合作相应数量自营通信门店,营业厅属地门店不少于1家,如果工作包有多家厅,卫星店需同时满足多家厅的属地化要求(鹅埠厅除外),且每月按当期关联门店考核要求完成相应业务产能。 |
自营厅终端驻店 | 项目三 | 按工作包关联合作相应数量自营终端厂家核心门店,营业厅属地门店不少于1家,且每月按当期关联门店考核要求完成相应业务产能。 |
卫星店说明:
①合作商须满足所报志愿的卫星店规模要求,且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卫星店均不得复用,若发现复用则否决其全部应答。卫星店规模与业务产能将按月开展考核,未达标按当期考核规则扣罚渠道合作费用。
②要求至少1家卫星店与报名工作包厅店为同一分公司,如果工作包有多家厅,卫星店需同时满足多家厅的属地化要求(鹅埠厅除外),门店属地化将纳入卫星店规模考核,未达标按当期考核规则扣罚渠道合作费用。将审核卫星店属地化情况,不符合则审核不通过。如提供的卫星店当前未合作,必须在合同生效前完成合作引入。
③卫星店必须为真实自营门店,如在合作期限内发现非真实自营,视为规模不达标进行处罚。
④项目一、项目三卫星店按终端销量设置门店系数,具体以当期市场上厂家核心门店店均销量为基数计算得出,本期厂家核心门店店均销量基数为150台。单店系数最高5封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自****16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售卖时间内填写《领取评选文件登记表及申请开具证明的渠道清单》发送至****@139.com。邮件主题应为:“【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全称(营业执照名称)”,领取邮件应附扫描件(需在指定位置处加盖公章,pdf格式)及电子文档(可编辑的word文档,无需盖章,内容需与pdf扫描件完全一致)。其他方式以及逾期的领取申请一律视为无效(以领取资料发送邮件到达领取邮箱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申请资料邮件后,将评选文件电子版回复至申请资料发件邮箱。《领取评选文件登记表及申请开具证明的渠道清单》模板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2 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4.1 递交方式: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4.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11时00分。
4.3 递交地点:深圳市****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开标时间地点:同上述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次评选公告仅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领取文件联系人:宋禹泽****
邮箱:****@139.com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龚春鹏、欧家丽、吴雪源、刘宇、于凤荣
联系电话:****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
无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