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888.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莞市****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32888.4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起始价: | 1216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9:00 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11: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5WG0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为2434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06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和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图则的要求进行建设,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竞得方必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约定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前开工,在 2028 年 4 月 15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擅自改变地块的土地用途或产业类型,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 (五)若竞得人的工商注册地不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则竞得人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①竞得人须在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将工商注册地变更至东莞滨海湾新区。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东莞滨海湾新区注册(在东莞市****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为保障滨海湾高品质建设,宗地权利人在概念方案、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审批报建等阶段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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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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