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有关要求,为做好清远市****
一、颁证时间
****至22日,上午9:00-11:45,下午14:45-17:15。
二、颁证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十楼1001室(地址:清远市****
三、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四、其他事项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我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颁发,不采取邮寄或其他变通方式颁发。
(二)领取证书时间无需预约。无法在8月21日至22日前来领取证书的,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结束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律管科另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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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管科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