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大数据平台技术中台建设项目[第2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轨道大数据平台技术中台建设项目[第2次采购]
3.预算金额:340.5万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数量 | 项目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轨道大数据平台技术中台建设服务 | 1 | 包括大数据基础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的建设及技术支撑服务、数据建设服务的提供 | 计划3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的开发、实施及验收工作,验收后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果是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响应本次采购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采购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5.5 如果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该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须在履约过程中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5.6 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无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
5.7 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
5.8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7.本项目采购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公告发布之日至****止,在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
8.现场投标(响应)时间:****14时00分至14时30分
9.投标(响应)截止及开标(谈判)时间:****14时30分
10.投标(响应)及开标(谈判)地点:东莞市****
11.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照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且交款人与报价人名称必须一致。
11.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单项谈判保证金;
11.2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11.3 谈判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东莞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寮步支行
账号:********26
12.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
13.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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