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3.041727,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 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三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 10月 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 10月 1日执行)。以上资料中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 6月至 2025年 8月。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18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23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5年 09月 18日起至 2025年 09月 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湖南省长沙市****(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28日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衡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28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七、其他
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比选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 衡阳市阳光计量示范城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2、委托代理编号 | ****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4、项目预算 | ****.27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 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三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 10月 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 10月 1日执行)。以上资料中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 6月至 2025年 8月。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5年 09月 18日起至 2025年 09月 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湖南省长沙市****(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9月 28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喻先生、苏女士
电 话:****、****96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 先生、苏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