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43.08平方米 |
挂牌价:8.43万元 | 保证金:0.3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祁阳市徐家园2层207房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43.08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出租时长:--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租赁已到期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标的展示地点:祁阳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1、付款期限及办理移交过户: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委托方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确认收到成交款项后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标的转过户手续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在标的移交后1个月内统一办理,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涉及的佣金由买受人按1000元/套的标准另行支付给拍卖公司。
3、交易服务费:本次拍卖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交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如拍卖人代收的交易服务费与市****
4、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5、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依法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保证金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7、拍卖资料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竞买之前,应当全面、充分地了解所竞买标的的情况、全面评估标的瑕疵,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不明或有疑问的应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所有情况和特别要求,并愿为竞买行为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8、拍卖业务咨询电话:****(张)
竞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执行。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起始价:8.43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0.02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买受人)。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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