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理项目开展院内比价采购工作,通过比价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十五万元整(小写:1500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我院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回收及处理,我院2024年共产生废液6450.22吨,具体见附件。
1.供应商需同时提供项目总价(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及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需清晰列明各单价与数量。
2.供应商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 元),若高于最高限价,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1.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供应商公司成立未满3年的,应提交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即“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2.特定资格
供应商需要有危险性废物的经营许可证
3.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
1.报价文件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2.有效报价单(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明确总价、分项报价等核心信息)
3.资格证明文件(按本公告第五条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整理)
4.采购需求响应表(需加盖公章,对照本公告第三条 “采购需求”及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 逐条明确响应情况,若存在偏离需详细说明偏离内容及原因)
5.其他补充材料:供应商认为可证明自身满足比价要求的材料。
1.报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公示当日
2.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本公告公示次日起计算,第五个工作日 17:00 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全科楼二楼后勤部
4.联系方式:联系人 - 白海;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