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有商铺进行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及租赁条件
二、租金、保证金及物业费
1、涨幅标准: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10%。
2、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3、保证金:一次性收取年租金的30%(集团内子公司免交保证金)。
4、物业费:按5元/㎡/月收取。
5、其它费用标准:水、电、燃气等费用均由商户自理,具体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6、其它:
(1)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除应结清所有应付租金及费用外,并无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2)非遗项目享受年租金减免20%。
(3)意向人报名需先缴纳竞拍保证金。
(4)出租方需对商铺内营业收入进行准确统计,承租方须使用出租方指定的统一收银系统。
(5)麻阳街街区****
(6)租赁面积最终以测绘报告测量结果为准。
三、招租形式及步骤
根据市国资委《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及集团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此次招租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实施步骤如下:
1、委托专业资产评估单位对出租物业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底价基数;
2、拟定招租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3、年租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出租;年租金20万元以下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出租或通过集团、公司公众号进行公开招租;
4、承租人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按照《常德市****
5、公司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承租条件
1、承租方必须符合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个人征信等相关资料;承租方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2、承租方应在竞租前对竞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房屋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承租方承租后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标的物给排水、电及用电负荷、房屋现状等(含但不限于下水、防水情况等)及上述各项租赁要求,如租赁后需改造水电线路(含电力改造、更换水电表、给水增压等水电方面的改造)、疏通管道、排水改造、防水、防漏施工、增设卫生间等由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出租房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实施且装修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动建筑物的外立面,承租方需设立广告宣传牌的,需得到出租方的认可才能制作安装。
自公布之日7天内,欢迎有意者前来洽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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