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套间及单间 | 房屋朝向:北 | 建筑面积:60.4平方米 |
| 挂牌价:1.31万元/年 | 保证金:1.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17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老干局大楼办公室216、217 | ||
| 房屋户型:套间及单间 | 房屋朝向:北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60.4平方米 | 房屋结构:砖混 | 房屋用途:办公室 |
| 房屋总层数:2层 | 房屋所在层数:2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市委大院 |
| 出租时长:5.0年 | ||
| 室内配置:水电 | ||
| 附属设施:无 | ||
| 标的状态:闲置 |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委大院内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1、标的展示期内,意向租赁人对房屋面积、结构要充分了解,租赁方提供的面积数字为“约”,不对此数字准确性负责,以租赁物现状进行租赁。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的,按照欠缴租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商铺租赁为现状租赁,交易费由竞买方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但不限于如物业费、卫生费等由竞买方承担,物业管理由现有单位或(物业)进行管理;
4、如竞买中标人为原租赁户,合同起始日自然衔接原合同终止日;如果竞买中标人非原租赁户,合同起始日则为标的成交日或标的移交日(入场承诺日);
5、中标人严格接受所在区域(单位)的物业管理,接受所在区域(单位)对物业费用的分配方法及摊销办法。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项目竞价申请及竞价;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的对于出租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国有资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标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宾馆及产生噪音的娱乐行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1.31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1.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果意向第一竞租人违约或放弃承租权利,则顺位第二名竞租人在不少于第一名竞租人价格前提下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1%。先支付后使用,给予免租金装修期0天,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 3.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交易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方(受让方)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5.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方(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点击登录查看和出租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点击登录查看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方(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交易合同》的。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项目竞价申请及竞价;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的对于出租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国有资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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