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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充电桩建设、运营及服务
项目询价公告
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充电桩建设、运营及服务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满足学校日益增长的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打造安全、便捷、智能的校园充电服务体系,现准备与有资质的能源公司合作,由能源公司投资在校园内建设22个汽车充电桩(包括1台快充桩和21台慢充桩)以及220个电动摩托车充电端口,充电桩数量可根据后续学校需求,随时进行扩建。
(二)建设安装地点:
在选址布局方面,将依据校园交通流线、停车习惯和电力供应条件,选择交通便利、停车资源相对充裕的区域进行建设。优先设置在教学楼附近、行政办公区周边以及生活区等地点,同时确保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和应急通道畅通。每个充电位置将按照标准规格建设,配备清晰的指示标识和必要的安全提醒,营造有序的充电环境。本次汽车充电桩选定位置为:综合校区:综合楼前坪右侧新建汽车充电桩6个(1台快充桩和5台慢充)、科技楼前新图书馆后停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5台、南苑学生食堂东侧新建汽车充电桩6台、医卫校区理实楼西侧生态停车位汽车充电桩5台;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具体位置见附件。
二、施工工期: 日历日30天。
三、资质条件及要求:
1、一般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的(2)(3)(4)(5)证明文件可以以承诺方式递交。如果是承诺方式,请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特定资质条件:投标方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投标方需为在湖南省发改委备案的能源企业;投标方需具备类似案例,案例中需包含汽车充电桩与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同时建设的相关内容,投标方需提供合作合同;因涉及电力施工,投标方需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方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其它资质证明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汽车充电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0.30元/度,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1元/度。超过上限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
五、合作年限:五年
六、询价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
从即日起在网上自行下载。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的截至(开标)时间:****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至点击登录查看303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的格式制做和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
地 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校区后勤服务中心303室
监督人:钟先生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