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舍路电力管道扩容和金达路(丽舍路-金山路)电力管道新建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采购项目名称:丽舍路电力管道扩容和金达路(丽舍路-金山路)电力管道新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已发布的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详见附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外,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叶章丽 电 话:****
2、采购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
联系人:叶章丽 电 话:****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QQ.com
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采购项目名称:丽舍路电力管道扩容和金达路(丽舍路-金山路)电力管道新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已发布的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详见附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外,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叶章丽 电 话:****
2、采购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
联系人:叶章丽 电 话:****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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