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兰州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590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1)须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在兰州市区域内调度的含水率为80%及协议约定的污泥,具体包括甲方指定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污泥(包括具体种类、数量、危险性等级等以协议附件或书面确认为准),同时提供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服务。2)为污泥处置全过程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及配备符合资质的人员,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3)对污泥处置工艺环节直接产生的副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污泥处置相关的技术咨询、数据报告及合规建议等。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2590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兰州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33349J-****-003806-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污水或污泥处理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模及技术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所有项目组成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项目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标段内容: (1)须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在兰州市区域内调度的含水率为80%及协议约定的污泥,具体包括甲方指定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污泥(包括具体种类、数量、危险性等级等以协议附件或书面确认为准),同时提供污泥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服务。2)为污泥处置全过程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及配备符合资质的人员,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3)对污泥处置工艺环节直接产生的副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污泥处置相关的技术咨询、数据报告及合规建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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