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教学楼和文体中心工程项目勘察 |
|---|---|
| 标段(包)名称 | |
| 性质 | 更正 |
招标公告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教学楼和文体中心工程项目勘察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教学楼和文体中心工程项目勘察于****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内容及招标文件作更正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现更正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为:****10时3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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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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