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中心下属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 | 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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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价时间 | **** 00:00:01 至 **** 23:59:59 | |||||||||||||||||||||||||||||||||||||
| 采购内容 | 详见清单 | 采购品目 | 服务 | |||||||||||||||||||||||||||||||||||||
| 周期类型 | 周期内容 | |||||||||||||||||||||||||||||||||||||||
| 交货类型 | 交货内容 | |||||||||||||||||||||||||||||||||||||||
| 是否下浮率 | 否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最低价成交法 | |||||||||||||||||||||||||||||||||||
| 是否公开预算 | 是 | 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是 | 报价规则 | 1.报价包含采购需求以及合同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2.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完报价信息后,打印报价单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4.报价次数:1次。 | |||||||||||||||||||||||||||||||||||
| 名称 | 内容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预算(元) | 附件 | ||||||||||||||||||||||||||||||||||
| 2026年中心下属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服务 | 详见项目要求 | 1 | 项 | 33600.00 | 无 | |||||||||||||||||||||||||||||||||||
| 总预算: 33600 元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
| 项目需求 | 总则 1.响应报价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所有标的物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本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响应报价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报价无效。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东区**** 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废物收运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地点:东区****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本项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若成交供应商在当年度出现违约情况且情节严重,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4.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3600.00 元。 5.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服务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 .在用户需求书中凡有 “★”标识的内容条款均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 项目服务类型: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价格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完成服务必备的设备、验收、人工、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税款等该服务可能涉及的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凡是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供应商报价中,后续采购人不在支付额外的费用。 三、 项目内容: 1 、成交供应商负责医疗废物收运工作,采购人所属辖区开展诊疗活动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医疗废物)。即: ( 1 )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和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承包采购人开展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收运服务工作。 ( 2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天医疗废物产生数量配置标注 “ 医疗废物 ” 标识的周转箱,确保采购人医疗废物不出现没有转运箱存放的现象。 2 、服务范围:
四、服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 2、采购人负责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从源头分类收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严格将一般性、无毒、无害固体废物及普通生活废物与待作无害化处理(焚烧)废物分开收集,并将待处理(焚烧)废物密封包装放在医疗废物周转箱内,存放在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使用符合医疗废物处理管理规范要求的专用车辆,将采购人收集的医疗废物转移至其处理场所,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理。 ★ 3、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医疗废物处理服务须达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标准。即: 3.1、成交供应商须对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使医疗废物转运人员能履行转运、交接职能。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医疗废物的转运工作,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在接受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双方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联单一式二联,联单交接单填写完签名提供给采购人登记存档。 3.2、特殊情况必须延长转运时间的,须经采购人批准,但延长时限不能违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同时转运过程需遵循既定的安排和规定。 3.3、遇特殊情况需要成交供应商及时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完成医疗废物转运工作,且不得加收费用。 3.4、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责任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存储地点。运送人员按照采购人或产生医疗废物的站点要求的时间段内前往接收医疗废物。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做好医疗废物运输安全工作,保证运输途中不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污染环境。因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车辆需配置防止污染扩散的专用箱,专用箱内须备有:消毒器械及消毒剂、收集工具及包装袋、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等。 5、成交供应商应为医疗废物转运车及人员办理必要保险,转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等上路必备条件。成交供应商负责医疗废物转运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送达采购人指定场所的医疗废物转运箱符合医院感染管理标准要求,转运箱要求外观清洁无异味,密闭性好、无损坏、无渗漏。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卫生条件不符合使用标准要求,引发院内感染事件,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医疗废物收运交至中山名城名德收运车辆后运中山市**** ★7、成交供应商所配备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现行的《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等国家相关标准、法规;成交供应商所聘用的医疗废物运输驾驶员必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8、医疗废物转运车实行一车一卡制,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故障维修、行驶记录等相关资料的建档立卡工作,并妥善保管。 五、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 1、采购人负责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分类收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并将待处理废物密封包装放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废物转运箱内,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普通生活废物及一般性、无毒、无害固体废物以及人体混入待处理医疗废物中。 2、采购人在双方约定的收运时间内必须派专门交运人值班,及时确定当次的收运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交(收)运交接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收现场真实、原始记录。双方必须向对方书面确定交运人、收运人及其主管人员的姓名、电话,以备随时联络责任人。 3、负责设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必要数量的周转箱,划定好符合要求的车辆停放位置和进出通道,满足乙方车辆进出的要求。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将待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处理场所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六、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医疗废物进行收运,成交供应商每次到采购人收集医疗废物的时间应按照医疗废物实际产生的情况而作出适当安排,按标准48小时内进行收运。如遇到台风、暴雨、车辆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成交供应商无法按时到达收集点进行收集,成交供应商需提前12小时通知采购人,并与采购人协商调整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时间。 2、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内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点,并移交至中山市名城名德环保有限公司的收集人员。 3、成交供应商与处置公司人员在办理医疗废物的交接手续时,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4、在交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置公司现场交接人员的工作,并对医疗废物现场过磅、登记,医疗废物重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5、每天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6、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运送应使用专用的运送车,禁止两者混合运送。 7、如因成交供应商收运人员操作不当,在收运过程中被利器损伤或者受到感染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8、采购单位的医疗废物(按国家医疗废物分类要求收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服务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缓运和拒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医疗废物的接收、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理规定执行。 10、成交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人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待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其处理场所,并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中国人和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理。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责任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11、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医疗废物运输安全工作,为保证在非满载运输时车辆紧急启、停或发生事故时医疗废物周转箱不会翻倒,收运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固定,保证运输途中不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污染环境,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交付的服务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由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中标单位未能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如因上述事宜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 |||||||||||||||||||||||||||||||||||||||
| 序号 | 资质要求 | 是否必传 | 附件 | |||||||||||||||||||||||||||||||||||||
|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是 | 无 | |||||||||||||||||||||||||||||||||||||
| 2 |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 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 是 | 下载 | |||||||||||||||||||||||||||||||||||||
| 3 |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t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段、管理关系; (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 是 | 下载 | |||||||||||||||||||||||||||||||||||||
| 4 | 供应商须完全遵守中山市东区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提供中山市东区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试行)承诺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 是 | 下载 | |||||||||||||||||||||||||||||||||||||
| 5 |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 是 | 无 | |||||||||||||||||||||||||||||||||||||
| 6 | 供应商须提供“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 是 | 无 | |||||||||||||||||||||||||||||||||||||
| 7 | 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是 | 无 | |||||||||||||||||||||||||||||||||||||
| 竞价须知 | 前言: ★本项目通过东区**** 注册 并提交资料, 审核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竞价 。 ★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东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采购项目均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相应的项目采购预算均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采购单位根据东区**** ★本项目运营期间,供应商须遵守“中山市**** ★监管部门:中山市**** 一、采购竞价说明 (1) 在东区**** (2) 供应商提交平台的审核资料,以及与采购人、平台管理者就项目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非中文的,应提供两种语言版本,平台使用以中文为准,中文译本由供应商签名盖章确认方可生效使用。 (3) 参与采购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平台竞价管理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更改。 (4) 参与采购 竞价 的 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 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 (5)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根据合同或同业相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6)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程序,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7)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8)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9)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项目全过程期间若发现项目相关资料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交易平台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10) 参与竞价采购的 供应商向 东区**** (1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 、理解 竞价 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 、服务要求 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供应商 没有按照 竞价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参与竞价所上传的 文件没有对 竞价 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 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2) 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因延期使用和项目投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3) 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东区**** (14)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 “ 东区**** 二、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二)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 平台将会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采购项目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 截止时间 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报价要求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 、真实、准确地 填写完报价信息后,打印报价单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项目以次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次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项目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无效报价 (一)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或分项联合报价,其他方式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格材料应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名称处需盖公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金额显示错误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限期内不改正错误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竞价活动失败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2家;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付款的方式是转账付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
| 备注 |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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