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建设必要性及迫切性研究工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工程岸线745m,拟建设1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量150万TEU,陆域面积约36.05公顷,配套建设相应的生产及辅助设施。 | ||
| 开始时间 | **** 18:00 | 结束时间 | **** 18:00 |
| 序号 | 采购范围 | 数量 | 单位 |
| 1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建设必要性及迫切性研究工作 | 1 | 项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8255 | 电子邮箱 | |
| 项目需求 | (一)全面梳理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码头现状、规划及建设情况,结合本项目功能定位,以及深圳市港产城联动发展和码头后方集疏运条件等,围绕集装箱码头通过能力与运输需求间的结构性供需关系展开深入研究,提出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组织、配合及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组织深圳港大铲湾港区**** (三)负责配合本项目工程可研单位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四)负责配合项目岸线申报工作。 | ||
| 报价要求 | 总价包干报价,总价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本次工作为总价包干,报价费用包含完成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评审会会务费用、专家差旅费、收集资料和研究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本次询价报价与后续投标报价无关。)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二)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备案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三)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四)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特别声明 | 本次询价活动仅用于采购人了解最新市场情况,不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采购活动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敬请关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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