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及预算:
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物资采购项目,预算19.8万元;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采购需求:见附件《郴州市疾控中心物资采购需求单》;
4.报价方式:一次报价,价格包括税款和货物设计、材料、包装、运输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超过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售货物在经营范围内),具备广告宣传资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具备广告宣传资质;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商务要求及其他
1.样品提交:提供与采购清单同材质要求的样品至少1份,样品制作、寄送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比选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若需要退还样品的,需自行承担退回邮寄费用,否则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后期验收依据,将不予以退还。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资料递交要求
1.经营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自拟);
2.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现场送达至点击登录查看910办公室;
3.资料及样品接收截止时间:****10:00,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比选方法:中心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参数、报价等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满足上述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比选时间:****10:00
七、比选地点:郴州市疾控中心904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廖先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