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期间 | 20 | ||||
| 挂牌价格 | 249350 | 转让比例 | 50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本项目之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已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以及上海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且收到受让方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给受让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同意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3)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本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本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本方同意本项目转让方有权在公告期间内对我方展开反向尽调,包括不限于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相关资金证明,并将该资金证明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至交易所; 7、本项目须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转让方处备查文件。尽调完成后签署《项目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转让方处领取),并作为报名文件提交至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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